如果業主委員會未與物業公司簽訂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但業主事實上接受了物業服務,業主則應按實際發生的服務價格向物業公司交納相應費用,作為對其已提供服務的補償。
因此,未簽訂物業合同或物業公司未提供資質證明,業主也要交物業費。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未簽訂勞動合同自動離職有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未簽訂物業合同不可以拒交物業費。如果業主委員會未與物業公司簽訂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但業主事實上接受了物業服務,業主則應按實際發生的服務價格向物業公司交納相應費用。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41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在業主委員會依法成立後,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之間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如果業主委員會沒有與物業公司簽訂書面的物業服務協議,但業主事實上已經接受了物業公司所提供的物業服務,也應該按照實際發生的服務費用向物業公司繳納相應費用。 ...
拒交物業費是業主違約。業主維權應該透過合法的方式和渠道,如果業主對物業管理公司不滿意,可由業主委員會重新選聘物業管理公司,若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也可由三分之二以上業主聯名選聘物業管理公司。“業主拒交物業費,是單方面違約。”由於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有合同約定,業主不交物業費實際上是不遵守契約精神。房管部門 ...
拒交物業費是不合法的,業主拒交物業費的原因很多,比如車輛被盜、物業服務意識差等。但是,只要物業已經履行了相應的義務,業主拒付物業費就缺乏法律依據。一般來說,即使物業本身沒有很好的服務,但業主沒有實質證據,法律也會傾向於物業方。如果很多人長期不交物業費,物業會起訴未交物業費的業主,並要求業主承擔處罰。最後的 ...
業主可拒交物業費的情況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違規收取物業費;
2、未經同意而增加服務;
3、延期交房;
4、未經相關部門批准;
5、沒有收房;
6、沒有籤合同;
7、有證據證明物業服務太差。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擅自 ...
可以拒交物業費的情形有:
1、對於不在業主繳納範圍內的,可以拒絕繳納;
2、服務質量過差可暫時拒交;
3、提供未約定或未經業主同意的服務時,業主有權拒交。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稱《解釋》)第六條,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 ...
1、還未交房、延遲交房的情況下,業主是可以拒交物業費的。物業費的繳納日期應該是從業主實際收到房子之日開始計算的。如果由於開發商的原因造成房屋延遲交房或因質量問題需要重新維修,稍後入住的情況,該時間段的物業費應該由開發商承擔。如果是因為業主自身的原因導致交房之日未到場收房,那麼在真正收房之日,這期間拖延的物 ...
雖然業主與開發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但是開發商沒有為業主辦理入住手續的業主有權拒絕繳納物業費,如果開發商已經為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實際交房的,即使沒有實際居住的也需要交納物業費。
法律依據:根據《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新建住宅的物業管理服務費是從業主收到房屋交付通知書發出的交房日期的下一個月開始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