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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交房的房子可以賣掉嗎

新房剛交房可以轉賣嗎

  剛交的新房,如果還沒有辦理房產證,是可以轉賣的,只要雙方達成共識後,可以找開發商溝通,將原訂購房合同上名更改名字,這樣就方便辦理房產證了,因為辦理房產證,是按合同上名字辦理房產證的。訂購單轉讓一般是上家用少量資金將一些有的房子先行訂購,然後將這些房子放在中介公司掛牌出售,將其訂購該房屋的購買權轉讓給想要買房的人。訂購單的轉讓方式大多是買賣雙方簽訂協議書,約定好轉讓價及其他相關條件後,雙方前往發展商處將訂購單的購買方名字變換為下家,待發展商與下家簽訂預售合同後由中介公司將轉讓價款支付給上家。

  辦理期房的進退戶手續是指上家先行支付一筆首付款,與發展商簽訂預售合同後,將房屋在中介公司掛牌。雙方簽訂轉讓房屋的協議書後,由上家與發展商簽訂解除合同的退戶同意書,並前往交易辦理相關退戶手續,然後由下家與發展商簽訂新的預售合同,並將新的預售合同送往交易備案登記,至此下家可將其認可的轉讓金額交付給上家,等產權證辦下來之後進行交易。

剛交房的房子可以賣掉嗎

  可以。剛交的房子如果已經有了房產證,就可以直接走正規的買賣房交易流程就可以了,大概為30天的時間左右。如果房子還沒有房產證,也是可以出售的,只要買賣雙方都已經對於房子的各個方面達成了共識,就可以到開發商那裡進行溝通,在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將原訂購合同上的名字進行更改即可,不會影響後期的房產證。因為房產證的辦理是按照和開放商簽訂的合同上的名字辦理的。

剛交房沒有房產證可以買嗎

  剛交房沒有房產證,是不可以買的,因為房主沒有房產證,不能在法律上證明其擁有這房子產權,對此住房的買賣協議都是無效的。公證處也不會受理沒有房產證的住房買賣公證。等繳納完畢稅費後,辦理下原房主姓名房產證,再買賣過戶,又有一筆稅費,而且由於剛辦理商品房房產證,沒有滿五年,需要個稅和營業稅的繳納。

  房產證是購房者透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


房子還沒有可以轉賣

  交房之前不會有房產證,沒有辦理房產證的房子無法辦理過戶手續。如果只是交了全款,但是沒有在房管局辦理備案登記,僅僅是跟開發商簽了購房協議(注:不能是商品房預售合同),則開發商處找找關係可以做到更名的目的。如已經簽了商品房預售合同,房管局已備案,無法更名,只能等產權證辦理完畢後走買賣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

房子可以落戶

  1、房子沒交房不可以落戶。   2、需要等房屋已經交付使用才能落戶,如果房屋沒有交付使用是無法辦理入戶手續的。   3、另外在辦理落戶時需要提供小區物業開具的入戶證明、由住宅所在地公安所開具的《門牌號地址證明》等材料。   以上就是對於房子沒交房可以落戶嗎的全部內容,網友們明白了嗎? ...

期房沒可以改名

  期房沒交房時是可以改名的,但期房改名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購買的期房還沒有進行商品合同備案且是全款買的房屋,可以直接到開放商更改合同名字即可。   如果所購買的期房是採用按揭貸款,且房屋的已經備案和網籤,通常是無法改名的,只能等到房產證下來辦理二手房過戶。   購買期房的優點:   1、價格便宜   ...

期房是開始還貸

  1、不是的。   2、因為很多人購買期房的時候,房子還沒有建設好,而這時候根本就談不上去交房,也談不上去辦理貸款的手續。   3、一般來說,只有房子要拿到預售許可證,你這時候才能夠去購買,這還要看開發商的一些證件是否齊全之後,你才能夠到銀行去申請辦款。而且在貸款成功之後,簽了貸款合同,你才開始還款。    ...

購買期房到期未能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 ...

產權是從開始算

  房屋產權是從拿地開始算的,房屋產權年限起始日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的,也就是從開發商和政府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那天開始算。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將要繳納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來延續使用年限,新實施的物權法規定住宅使用70年後自動續期,對於其他性質下的土地到期後如何處理並沒做詳細的規定,通常都 ...

購買房到期未能起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及《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