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期間可以找工作嗎
申請勞動仲裁要找律師嗎
法律並沒有強制規定勞動仲裁要請律師,可以委託律師代理,也可以自己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依據】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規定,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諮詢。
勞動仲裁期間要上班嗎
勞動仲裁只要沒有主張解除勞動合同,就應當繼續上班。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勞動仲裁需要找律師嗎
不需要找律師,勞動仲裁一些糾紛的案件一般比較簡單,自己學習一下相關知識,再有專人指導,不需要請律師。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諮詢。
勞動仲裁期間可以找工作嗎
關於勞動仲裁期間是否可以找工作的問題,1、如果與原公司已經解除了勞動合同,只是對勞動爭議事項提起仲裁申請,那麼可以到新公司上班。
2、如果還未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一般不可以到新公司上班,否則構成雙重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法》對於雙重勞動關係並沒有專項條款進行規定,而只是在第39條第4款規定,勞動者 ...
未解除勞動合同能重新找工作嗎
未解除勞動合同不能重新找工作,一般新單位會要求員工出具原單位的離職證明的。找到工作需要與工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必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才行,因為這在勞動合同法中有明確規定,否則給原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 ...
允許沒有解除勞動合同找工作嗎
沒有解除勞動合同找工作是可以的,但不可以影響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
勞動仲裁期間可以不上班嗎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前置程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 ...
緩刑期間可以找工作嗎
緩刑期間可以找工作,刑法對緩刑的規定中,沒有限制緩刑人員繼續工作。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法律依 ...
領失業金期間還能再找工作嗎
領失業金期間能找工作,一旦找到工作了就停止領取失業金了。失業金是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46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 ...
緩刑期間可以出去找工作嗎
緩刑期間可以找工作。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五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