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可分為:國家行政企業、公私合作企業、中外合資企業、社會組織機構、國際組織機構、外資企業、私營企業、集體企業、國防軍事企業。
用人單位營業執照上有單位性質的,地址應當按照營業執照上的地址填寫,與營業執照上的地址一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3.勞動合同期限;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6.勞動報酬;7.社會保險;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用工性質主要有兩種性質的用工,即勞動用工和勞務用工。
勞動用工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簽訂勞動合同,使勞動者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償勞動。勞動用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解釋。
勞務用工則是用人單位和勞務人員或者勞務輸出單位簽訂以完成特定工作為目的的勞務合同,由勞務人員或者勞務輸出單位自行管理、自行組織生產勞動,完成合同約定工作,獲取勞務報酬。勞務用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
勞動合同期滿單位停業的處理方式是用人單位因停業不續簽勞動合同,應按員工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發給員工經濟補償金。如有爭議可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依法維權。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上的自我鑑定通常是勞動者對自身進行的評價表述,勞動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填寫:
1、積極主動,能吃苦耐勞,用於承受壓力,勇於創新。
2、有很強的組織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具有較強的適應能力。
3、紀律性強,意志堅強,具有較強的無私奉獻精神。 ...
勞動合同上的基本工資最低是當地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確定基本工資的主要條件是社會和企業的經濟水平,企業的勞動條件狀況,生產、工作崗位勞動的繁重程度等。勞動合同中沒有明確工資報酬的話,雙方應該重新訂立合同或者透過補充協議的方式完善。
【法律依據】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 ...
勞動合同上不寫工資待遇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該部分無效。但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 ...
沒有約定工資的勞動合同屬於有效合同,關於工資可以時候協商補充,或者透過勞動仲裁加以確定。
勞動法上的無效合同,是指所訂立的勞動合同不符合法定要件,不能發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後果的勞動合同。由此定義可知,一份勞動合同的有效與否關鍵看它是不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有效的條件。一方面包括所訂立的合同必須遵守的條件,包 ...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單位可以參加訂立集體勞動合同的人包括職工代表、工會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女職工代表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一條: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透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 ...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各執一份,用人單位遺失的,可以尋求另外一方將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影印一份重新簽字或蓋章即可。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
職工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寫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而且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還可以到就業局申請失業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