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勞動合同什麼情況下可以變更

勞動合同條款能變更嗎

  勞動合同的變更通常在三種情況下進行:

  1、簽訂勞動合同時的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時,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相應變更,如最低工資的調整。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

  3、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依據《勞動法》有關規定,經協商達成協議後的變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什麼情況下可以變更

  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情況:

  (1)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致使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業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原來的組織仍然存在,原簽訂的勞動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於生產方向的變化,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的某些條款與發展變化的情況不相適應,需要作出相應的修改;

  (3)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企業的生產任務,致使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有關產量、質量、生產條件等都發生了一定的變化,需要作出相應的修改,否則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4)企業嚴重虧損或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

  (5)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對勞動合同的某些條款作出變更,但不得損害國家利益。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哪些情況下可以變更合同

  第一,由合同性質和內容決定當事人一方可變更合同;

  第二,當事人雙方經協商同意,並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三,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七十七條【合同變更條件】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什麼情況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付雙倍賠償金。但勞動者提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用人單位可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且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 ...

在什麼情況勞動合同終止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 ...

什麼情況勞動合同可解除

  第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 ...

什麼情況合同變更

  一、合同中約定了可以變更的條件,當該條件成就時,合同可以變更。   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也可以變更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

什麼情況籤訂的勞動合同為無效

  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有:   一、口頭約定的合同;   二、顯失公平的合同;   三、脅迫的合同;   四、附帶保證的合同;   五、真假合同;   六、抵押性質的勞動合同;   七、無保障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 ...

哪些情況要終止勞動合同

  終止勞動合同是指企業勞動合同法律效力的終止,也就是雙方當事人之間勞動關係的終結,彼此之間原有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不復存在。   有以下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已滿。   (2)合同目的已經實現。   (3)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4)當事人死亡。   (5)勞動者退休。   (6)企業 ...

什麼情況勞動合同可延長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