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勞動合同簽訂的規定有什麼

勞動合同期限規定有哪幾種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簽訂的規定有什麼

  勞動合同簽訂的規定有: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2、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

  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簽訂三年勞動合同注意事項有什麼

  注意事項如下: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

  4、關於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

  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什麼賠償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

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規定是什麼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規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 ...

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哪些

  (1)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但是用人單位故意不簽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 ...

簽訂勞動合同自動離職工資嗎

  未簽訂勞動合同自動離職有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

企業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後果哪些

  1、雙倍工資的懲罰。   2、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係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   4、被迫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流程什麼

  沒簽勞動合同的辭職流程如下: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過錯,勞動者提出辭職的,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未籤勞動合同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 ...

勞動合同簽訂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勞動合同簽訂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有:   一、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用人單位應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二、試用期的約定。   三、是否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四、用人單位未依法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