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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變更書需要兩份嗎

勞動合同變更書需要兩份嗎

  勞動合同變更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是一式兩份嗎

  勞動合同按規定應該一式兩份,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應為一式兩份,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部分地區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規定勞動合同需要備案的,勞動合同則應當為一式三份,勞動者、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各執一份。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變更內容需要什麼條件

  勞動合同變更需要的條件有:

  1、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致使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業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原來的組織仍然存在,原簽訂的勞動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於生產方向的變化,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的某些條款與發展變化的情況不相適應,需要作出相應的修改;

  3、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企業的生產任務,致使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有關產量、質量、生產條件等都發生了一定的變化,需要作出相應的修改,否則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4、企業嚴重虧損或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

  5、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對勞動合同的某些條款作出變更,但不得損害國家利益。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自己要留一

  勞動合同自己要留一份。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公司勞動合同變更需要賠償

  合同主體變更屬於重大事項改變,需要和員工協商,員工不同意續簽,按照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並支付相應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四十六條第5項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 ...

遺囑一式

  自書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   自書遺囑屬於遺囑中的特殊形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7條2款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根據這項規定,自書遺囑的要求是:   (1 ...

勞動合同只簽了一有效

  無效的。   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給勞動者一份,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給自己一份,否則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   用人單位未給勞動者一份勞動合同,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 ...

終止勞動合同提前通知需要

  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前,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可以給勞動者一個準備的時間,便於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也可以為勞動者離職後重新就業做準備,另外用人單位也有充足的時間進行人事各方面的安排。因此,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員工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對員工的一種權益保護。   【法律依據】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

勞動合同變更後還有效

  已經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可以因為法律規定的原因或者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協商一致進行變更的,變更後的勞動合同繼續有效。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

一式是列印

  1、一式兩份是一份檔案,準備兩份的意思。一式兩份可以透過列印的,不一定要手寫的,這種東西常見於合同的簽訂中,一般來說,簽訂合同會準備兩份,雙方各儲存一份。   2、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合意,最好一式兩份,如果只有一份的,只要有雙方當事人的簽字也有效。   3、一般來說,簽訂合同需要合同的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