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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關於加班的規定有什麼

勞動法關於加班的規定有什麼

  勞動法關於加班的規定有: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新勞動法辭退補償標準規定有哪些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事業單位加班工資規定有哪些

  事業單位加班工資需要根據加班形式來確定計算方法,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費;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能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費;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費。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工齡工資沒有詳細的規定

  《勞動法》沒有工齡工資的規定。對企業工資分配,《勞動法》規定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實行最低工資保護,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用人單位是否實行工齡工資,以及工齡 ...

勞動法加班調休規定是怎樣的

  調休是指某個工作日責令其不上班,而到週末卻要員工來還班。或因有工作需節假日上班,等以後用工作日為其補休。   因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四十三條規定(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但是,如果公司先讓員工“欠班” ...

勞動法病假工資規定哪些

  依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

週末加班 調休 規定哪些內容

  週末加班調休規定的內容有: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勞動部《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覆函》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首先安排補休,不能補休時,則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補休時間應等同於加班時間。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 ...

勞動法加班的薪酬規定是什麼

  勞動法關於加班的薪酬規定: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 ...

勞動法對代通知金的規定哪些

  勞動法對代通知金的規定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 ...

勞動法調崗降薪的規定哪些

  關於調崗降薪的法律規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