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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合同叫什麼合同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合同叫什麼合同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合同叫: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 ,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辦

  1、勞動者如果覺得和用人單位合作愉快,看好自己和用人單位的合作前景,最好和用人單位協商處理,並完善相關手續。符合我們國家“建設和諧社會”的要求。

  2、勞動者如果想從用人單位離職的話可以隨時走人。

  3、一個月以上的勞動,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起訴。

用人單位能否單方面解除合同

  法律對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作了嚴格的限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用人單位拒籤勞動合同賠償怎麼算

  用人單位拒籤勞動合同的賠償方式如下:   1、用人單位拒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勞動者雙倍工資。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此時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 ...

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員工怎麼辦

  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二倍工資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 ...

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有什麼後果

  不籤勞動合同分兩種情況。如果是用人單位要求籤訂書面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籤書面勞動合同的,則用人單位無需承擔責任。如是用人單位的原因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主要有以下三種後果: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如何維權

  用人單位沒簽勞動合同,員工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繳社保等;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從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

孕期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懷孕期間能否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實際情況來定的,一般在懷孕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解除與其的勞動關係,這是我國《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的。但是,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如果有重大違法違紀情況出現,用人單位依然可以。 ...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 ...

用人單位什麼時候籤合同比較好

  入職一個月之內,用人單位是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