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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財產怎麼辦理

協議離婚財產怎麼辦理

  雙方協議離婚的,應當在離婚協議中對夫妻共同財產作出相應的分割約定。男女雙方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若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一方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沒辦離婚手續協議離婚財產生效嗎

  夫妻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離婚後或者法院訴訟時作為證據使用。但在沒有辦理離婚登記或者法院調解、判決離婚前,離婚協議中關於離婚的約定不發生法律效力。雙方仍是夫妻關係。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四條規定,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版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權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一般協議離婚財產怎麼分

  協議離婚的,共同財產分割原則是: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不按照協議離婚財產執行怎麼辦

  未辦理離婚手續的,離婚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辦理了離婚手續的,那麼雙方都應按照離婚協議約定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先向法院起訴,要求按協議履行;勝訴後仍舊拒不履行的,可憑法院的生效文書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不予執行後果,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 ...

協議離婚財產分割後更改是否可行

  在離婚後未滿一年的,因反悔原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協議,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據。離婚後超過一年的,不能再就財產分割協議進行反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 ...

起訴離婚協議離婚怎麼辦理

  如果雙方在起訴離婚期間達成離婚協議的,原告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離婚起訴,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再辦理離婚手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

出軌協議離婚財產分配應該怎麼寫

  出軌協議離婚財產分配寫時應包括雙方基本資訊。協議內容:男女雙方自願離婚,子女撫養權的約定,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債務的處理,出軌方對無錯方的精神損害賠償。雙方簽字,日期。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

哺乳期協議離婚辦理流程怎麼走

  哺乳期協議離婚辦理流程如下: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 ...

夫妻協議離婚怎麼辦理

  夫妻雙方如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債權債務等事項協商一致的,可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時,應攜帶結婚證、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兩張個人大一寸照片、三份離婚協議書等材料。其中離婚協議書中應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 ...

夫妻辦理協議離婚的機關有哪些

  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