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可以單獨簽訂試用期合同嗎

可以單獨簽訂試用期合同嗎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而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由此可見,企業不得單獨簽訂所謂的試用合同,應當最遲在用工之日起一月內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和雙方約定的工資待遇、勞動崗位和職責、勞動條件等內容,有利於明確和維護員工和企業的權益。

試用期內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嗎

  現在有些用人單位的招聘條件規定,對應聘者先試用3個月再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間只有保底工資,不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在試用期滿後,用人單位通常以不太符合需要為由拒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建立勞動關係,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籤、拒籤勞動合同。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但不允許先試用後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應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而且,根據有關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待遇的權利。因此,用人單位先試用後招用的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據】

  《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建立勞動關係,應當簽訂勞動合同。

單獨簽訂試用期協議可以嗎

  不能單獨簽訂試用期協議,單獨簽訂試用期協議,沒有效力。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單位只簽訂試用期合同違法

  單位只簽訂試用期合同違法,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可以商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一種表現形式,所以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可以商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

試用期簽訂試用期合同違法

  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構成違法。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就要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已經建立了勞動關係,所以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不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10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 ...

簽訂試用期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 ...

非全日制用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必須簽訂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 ...

沒滿18可以簽訂勞動合同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年滿16歲不滿18歲的未成年工,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受法律特殊保護,法律規定禁止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 ...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可以採用口頭的形式確定勞動關係的建立。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

在公司兼職可以簽訂勞務合同

  兼職並不屬於勞動關係,可以簽訂勞務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   第六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