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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導是可微的什麼條件

可微可導可積表示已經糊塗了

  1、一元微積分裡可微和可導是兩個等價的概念;

  2、函式在某一點可微就是指在該點的導數存在,但是可積是指函式在某個區間上的定積分和式極限存在,而不是指其原函式是初等函式;

  3、連續函式都是有原函式的,但不一定是初等函式,可積的函式的原函式可以不是初等函式;

  4、多元微積分中可導這個概念是不清楚的,因為多元函式求導要區分沿什麼方向,而多元函式可微是有明確定義的,而且函式可微和其偏導數有緊密聯絡,可積的情況和一元函式類似,指在某區域上的和式極限存在,同樣和被積函式的原函式是否有初等表示式無關。

可導是可微的什麼條件

  可導是可微的充分必要條件。可導和可微的概念來自微積分。微積分是數學概念,是高等數學中研究函式的微分、積分以及有關概念和應用的數學分支。微積分的基本概念和內容包括微分學和積分學。

  微積分是數學的一個基礎學科,內容主要包括極限、微分學、積分學及其應用。微分學包括求導數的運算,是一套關於變化率的理論。它使得函式、速度、加速度和曲線的斜率等均可用一套通用的符號進行討論。積分學,包括求積分的運算,為定義和計算面積、體積等提供一套通用的方法。

連續且可導的條件

  連續且可導的條件:1、函式在該點的去心鄰域內有定義。2、函式在該點處的左、右導數都存在。3、左導數=右導數注:這與函式在某點處極限存在是類似的。

  擴充套件資料

  不是所有的函式都有導數,一個函式也不一定在所有的點上都有導數。若某函式在某一點導數存在,則稱其在這一點可導,否則稱為不可導。然而,可導的函式一定連續;不連續的函式一定不可導。

  對於可導的函式f(x),xf'(x)也是一個函式,稱作f(x)的導函式(簡稱導數)。尋找已知的函式在某點的導數或其導函式的'過程稱為求導。實質上,求導就是一個求極限的過程,導數的四則運演算法則也來源於極限的四則運演算法則。

  反之,已知導函式也可以倒過來求原來的函式,即不定積分。微積分基本定理說明了求原函式與積分是等價的。求導和積分是一對互逆的操作,它們都是微積分學中最為基礎的概念。


函式有什麼關係

  函式可微必定可導,函式可導不一定可微,函式可導是函式可微的必要非充分條件。   可微函式是指那些在定義域中所有點都存在導數的函式。可微函式的影象在定義域內的每一點上必存在非垂直切線。因此,可微函式的影象是相對光滑的,沒有間斷點、尖點或任何有垂直切線的點。   可導函式是指在微積分學中一個實變數函式,其在定 ...

一個函式條件

  函式可導的充要條件:函式在該點連續且左導數、右導數都存在並相等。函式可導則函式連續;函式連續不一定可導;不連續的函式一定不可導。   函式可導與連續的關係   定理:若函式f(x)在x0處可導,則必在點x0處連續。   上述定理說明:函式可導則函式連續;函式連續不一定可導;不連續的函式一定不可導。   如 ...

之間的聯絡是什麼

  一元函式中可導與可微等價,它們與可積無關;多元函式可微必可導,而反之不成立。   可微是指一條曲線能被分割為很多無窮小小片段,並且沒有斷點;可導是指不僅可微還是光滑。可微與可積是逆運算,可微一定可導,可導不一定可微。   一元函式是指函式方程式中只包含一個自變數。與一元函式對應的為多元函式,顧名思義函式方 ...

二階什麼意思

  二階導數是一階導數的導數,從原理上,它表示一階導數的變化率;從圖形上看,它反映的是函式影象的凹凸性。二階連續可導的意思是指函式不僅二階可導,而且它的二階導數是連續的,一定要注意這裡的連續不是說該函式連續,而是說該函式的二階導數是連續的。   一階導數和二階導數的區別一階導數是自變數的變化率,二階導數就是一 ...

怎麼判斷一個函式是否

  即設y=f(x)是一個單變數函式,如果y在x=x0處左右導數分別存在且相等,則稱y在x=x[0]處可導。如果一個函式在x0處可導,那麼它一定在x0處是連續函式。   1、設f(x)在x0及其附近有定義,則當a趨向於0時,若[f(x0+a)-f(x0)]/a的極限存在,則稱f(x)在x0處可導。   2、若 ...

如何判斷函式

  設y=f(x)是一個單變數函式,如果y在x=x0處左右導數分別存在且相等,則稱y在x=x0處可導。如果一個函式在x0處可導,那麼它一定在x0處是連續函式。   函式在定義域中一點可導需要一定的條件:函式在該點的左右導數存在且相等,不能證明這點導數存在。只有左右導數存在且相等,並且在該點連續,才能證明該點可 ...

行使抗辯權的條件有哪些

  行使可抗辯權的條件包括:   1、當事人基於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   2、當事人履行有先後的順序。   3、須有先履行合同債務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債務或者履行合同債務不符合約定。   4、須為先履行一方當事人應當先履行的債務是可以履行的。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二十條第二款對抗辯權做了明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