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抗辯權的情形具體包含以下三種:
1、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雙務合同的當事人一方,在對方未為對待給付前,有拒絕自己給付的權利。
2、先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
3、不安履行抗辯權。當合同的當事人一方應當先履行債務,但是其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對方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法律依據】
《合同法》66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不安抗辯權的行使是基於合同雙方互負債務的情形下,一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為。單務合同只有一方有義務,因此抗辯權並不存在。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六十八條對不安抗辯權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信譽;
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合同抗辯權的特徵是:
1、抗辯權的客體是請求權,而且該項請求權只能是具有財產內容的抗辯權。
2、抗辯權是一種防禦性而非攻擊性的權利。只有一方當事人行使請求權,另一方當事人才可能對此進行抗辯,否則“對抗”就無從談起。
3、抗辯權的有效行使權是對請求權效力的一種阻卻。它並沒有否認相對人的請求權,也沒有變更或消滅相對人的權利。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無償合同抗辯權的行使是:
1、同時履行抗辯權,雙務合同的當事人應同時履行義務的,一方在對方未履行前,有權拒絕對方請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權利。
2、先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
合同的三種履行抗辯權分別是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
1、三種抗辯權的目的相同:無論何種抗辯權,其目的都在於能平衡當事人之間的利益,維護當事人的權利;維護交易次序,增進當事人之間的協作。
2、三種抗辯權的適用範圍相同:三種抗辯權均只能發生在雙務合同中,並且是因同一雙務合同中互負債務 ...
根據《合同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根據《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 ...
代簽合同撤銷權的情形是: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善意相對人在合同被追認之前可以行使撤銷權;
2、無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善意相對人在合同被追認之前可以行使撤銷權;
3、合同一方當事人因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 ...
簽訂合同之前,是可以事先約定定放棄抗辯權的。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二十條,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
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
雙務合同中的抗辯權包括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三種。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