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成立條件具體有: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法。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
合同的成立條件具體有: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法。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
無效合同的處理方式有:
1、返還財產,是合同當事人在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以後,對已經交付給對方的財產,享有返還財產的請求權,對方當事人對於已經接受的財產負有返還財產的義務;
2、折價補償,是在因無效合同所取得的對方當事人人的財產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時,按照所取得的財產的價值進行折算,以金錢的方式對對方當事人進行補償的責任形式;
3、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並於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
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形式有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
1、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認為解除合同比繼續履行合同更有利於自身利益,根據合同自由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對此,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