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合同糾紛可以強制執行嗎

合同糾紛可以強制執行嗎

  發生合同糾紛以後,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的,法院作出判決後,被執行人不執行判決書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只有一套房產法院會強制執行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七條規定: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被執行人享有其他固定的租賃房屋;被執行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名下有其他房產;被執行人的唯一住房面積過大;被執行人的唯一住房價格過高,均可視為超過生活所必需,此類情況下被執行人唯一一套也可執行。

名下什麼都沒有可以強制執行嗎

  名下什麼都沒有可以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

  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

  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

  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如超過六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合同糾紛如何執行

  對於合同糾紛,法院實施強制執行的手段有以下幾種:   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規定,執行工作由執行員進行。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 ...

公產房可強制執行

  公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它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歸國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售公有住房,一類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兩類房均為使用權房。   公有房屋使用權能否被強制執行, ...

離婚後撫養費強制執行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

合同糾紛起訴有用

  合同糾紛起訴是有用的。   合同糾紛發生後,當事人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依法予以處理。這是解決合同糾紛的最常見方式。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

行政處罰不交法院會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對於違法行為成立後且拒不配合處罰的犯罪者,法院有權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 ...

土地可以強制執行

  1、儘管目前我國的執行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對執行標的範圍沒有具體、明確界定和說明,但總體上還是劃了個框框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意見》第254條規定:“強制執行的標的應該是財物和行為”,這就是說,只要是財物和行為,除法律有禁止性規定的以外,都可以作為強制執行的標的。   財物泛指財產,包括 ...

探視權可強制執行

  根據《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釋一》第32條的規定,婚姻法第四十八條關於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等判決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規定,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也就是說,若應當協助探望的一方拒不履行法律文書載明的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