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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的財產如何分割

離婚姻期間財產分割原則是什麼

  離婚姻期間財產分割原則是: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同居期間的財產如何認定和分割

  同居期間的財產按照誰出資誰受益的原則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

  同時十一條還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同居期間的財產如何分割

  男女同居期間如果同居雙方能就共同財產的分割達成協議,則按雙方的協議處理;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由法院依法分割。雙方的共同財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但要綜合考慮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照顧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和無過錯方的利益;雙方同居期間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一般按雙方的共同債權、債務處理;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重病未治癒的,法院可判決其多分財產或由另一方給予適當幫助。對於離婚後,協議的財產分割無權請求重新分割。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二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有法律效力嗎

  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條款的效力,財產分割條款只要不違背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屬於有效。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 ...

同居期間購買的房子財產怎麼分割

  同居期間的房子財產,如果兩人有協議的,都願意履行協議的,按協商好的處理;如果有足夠證據證明是一方當事人自己的合法所得,那就歸該當事人所有;如果不能證明的話,根據當時兩人得投資比例來分割,如果不能明確確定兩人的投資份額,那就兩人平均分配。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二條,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 ...

同居期間財產應該如何分割

  同居前的財產歸各當事人所有已成共識。同居後的財產歸屬應為:有約定的從約定,無約定的按照以下原則分割。   1、同居後一方的收入或財產,原則上應歸該方當事人所有。   2、同居後共同購置的財產屬當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確定按份共有。   3、同居後分居期間的收入或財產歸各當事人所有。   4、同居後的約定 ...

同居期間財產應該如何分割

  有約定的根據約定分割,沒有約定的,同居後一方的收入或財產,原則上應歸該方當事人所有;同居後共同購置的財產屬當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確定按份共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8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關係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 ...

同居期間共同財產如何認定

  一、在認定同居共同財產上面臨的主要問題是:   1、同居開始的時間;   2、同居前的個人財產的認定;   3、同居後同居人共同添置的財產是否是共同出資舉證比較困難;   4、涉及一方有婚姻關係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部分用於同居財產添置的處理。   二、兩人分手,首先應對財產進行清點估算,先確定哪些是私人財 ...

同居期間買房分手之後如何分割

  房產是在二人同居期間共同出資購買,雙方未對房產作出關於所有權相關約定的,認定為該房產為二人共同共有,平均進行分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 ...

戀愛分手同居期間財產如何處理

  第一步,對全部財產進行清點和估算。先確定哪些是屬於私人財產,哪些是屬於共同財產。然後估算出共同財產的價值,並經雙方認可。第二步,確認每一項財產的產權,即搞清每一項財產應該屬於誰。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開始共同生活後,雙方會共同購置或擁有一些財產。最常見的有傢俱、家用電器、房產、汽車、銀行存款、股票、期貨、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