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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的財產如何認定和分割

同居期間的財產如何認定和分割

  同居期間的財產按照誰出資誰受益的原則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

  同時十一條還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未婚同居的財產應該如何分割

  解決同居期間的財產糾紛問題,最好是由雙方協商解決,但如果無法協商一致的話,則可以訴至法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22條“屬於事實婚姻的,其財產分割適用本意見。屬於非法同居的,其財產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δ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處理”。

同居期間共同財產如何認定

  一、在認定同居共同財產上面臨的主要問題是:

  1、同居開始的時間;

  2、同居前的個人財產的認定;

  3、同居後同居人共同添置的財產是否是共同出資舉證比較困難;

  4、涉及一方有婚姻關係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部分用於同居財產添置的處理。

  二、兩人分手,首先應對財產進行清點估算,先確定哪些是私人財產或共同財產。其次,應確認每一項財產的產權。雙方會共同購置一些財產,如果當時沒有做任何約定,理論上講以誰的名義登記、落戶的,產權就歸誰,如房產、汽車、銀行存款、古董等。不需要登記的原則上誰購買、使用、照顧、保管就歸誰。


同居期間財產如何分割

  男女同居期間如果同居雙方能就共同財產的分割達成協議,則按雙方的協議處理;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由法院依法分割。雙方的共同財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但要綜合考慮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照顧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和無過錯方的利益;雙方同居期間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一般按雙方的共同債權、債務處理;一方在共同生 ...

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有法律效力嗎

  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條款的效力,財產分割條款只要不違背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屬於有效。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 ...

同居期間購買的房子財產怎麼分割

  同居期間的房子財產,如果兩人有協議的,都願意履行協議的,按協商好的處理;如果有足夠證據證明是一方當事人自己的合法所得,那就歸該當事人所有;如果不能證明的話,根據當時兩人得投資比例來分割,如果不能明確確定兩人的投資份額,那就兩人平均分配。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二條,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 ...

同居期間財產應該如何分割

  同居前的財產歸各當事人所有已成共識。同居後的財產歸屬應為:有約定的從約定,無約定的按照以下原則分割。   1、同居後一方的收入或財產,原則上應歸該方當事人所有。   2、同居後共同購置的財產屬當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確定按份共有。   3、同居後分居期間的收入或財產歸各當事人所有。   4、同居後的約定 ...

同居期間財產應該如何分割

  有約定的根據約定分割,沒有約定的,同居後一方的收入或財產,原則上應歸該方當事人所有;同居後共同購置的財產屬當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確定按份共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8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關係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 ...

同居期間共同債務怎麼認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見》第11條明確規定,“解除關係時,同居期間為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那麼,同居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向他人借款,要認定為同居期間雙方的共同債務,必須有證據證明借款是用於同居雙方的生產、生活。根據誰 ...

同居期間買房分手之後如何分割

  房產是在二人同居期間共同出資購買,雙方未對房產作出關於所有權相關約定的,認定為該房產為二人共同共有,平均進行分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