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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需負競業禁止義務

哪些人需負競業禁止義務

  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負有競業限制義務。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24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遼寧疫情防控最新訊息:近期哪些人需核酸檢測

  這幾天民眾都在關注國內疫情的情況,據悉遼寧在11月4日新增了1例本土確診病例,這讓當地的防疫措施立馬嚴格起來。現在去遼寧需要核酸檢測嗎?近期哪些人需核酸檢測?這些都是的當地民眾比較關注的話題,下面來看遼寧疫情防控最新訊息內容介紹。

  近期哪些人需核酸檢測

  據悉,11月4日0時至11時,遼寧省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為大連市報告。新增治癒出院境外輸入確診病例1例。截至11月4日11時,遼寧省累計報告確診病例468例,治癒出院462例,死亡2例,在院治療4例。

  嚴防疫情輸入!近期到過有陽性病例地區的人員;與目前我國已報告病例公佈的行程一致或有時空重疊的人員;發現健康碼異常(變為“紅碼”或“黃碼”)的人員;近期到省外旅遊、出差的人員;近期舉辦或參加人數多且人群密集的聚餐、聚會、會議、培訓等聚集性大型活動的人員都需要主動做核酸檢測的。

  以上就是關於遼寧疫情防控最新訊息介紹,大家可以關注下,近期各地都有出現疫情,大家如果有外出的需要注意了。

競業禁止法律規定是什麼

  關於競業禁止《勞動合同法》有下列規定:

  1、第23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第24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都要簽訂禁止協議嗎

  並不是每個勞動者都要簽訂競業禁止協議。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用人單位在競業限制期間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因此,競業限制義務可設定人群為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人員,“其他負有 ...

離職後禁止協議有什麼效力

  離職後單位按約定支付了補償金的,競業限制協議仍然有約束力,但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24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 ...

禁止合同的內容是什麼

  競業禁止合同的內容包括:   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從事以下行為:1、自己開業生產或經營與甲方生產或經營產品同類的產品;2、自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3、為他人經營與甲方生產或經營的產品同類的產品;4、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二、乙方離職後的競業禁止義務。   三、競業禁止補償。    ...

什麼可以簽訂協議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

勞動關係解除後禁止期是多長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競業禁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原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競 ...

怎樣合法簽訂禁止合同

  競業禁止協議禁止的是勞動者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具有競爭關係或其他利害關係的單位內任職,或自己生產經營與原單位有競爭關係的類似產品或業務。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 ...

禁止協議補償金法定標準多少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競業禁止協議補償金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確定,如果沒有競業禁止協議沒有約定的,按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30%支付,但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六條: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