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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內撫養權如何確定

哺乳期內撫養權如何確定

  父母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生活環境明顯對子女撫養不利;母親工作性質特殊,不便於撫養子女;或者母親違法犯罪,不利於撫養子女等。

  《子女撫養意見》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哺乳期內女方如何爭取撫養權

  在哺乳期的子女判給女方的可能性比較大,但是要確定女方沒有不適合撫養的情形。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離婚哺乳期子女撫養權怎麼確定

  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生活環境明顯對子女撫養不利;母親工作性質特殊,不便於撫養子女;或者母親違法犯罪,不利於撫養子女等。

  4、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的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哺乳期合同到期順延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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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離婚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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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離婚孩子判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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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孩子哺乳期怎麼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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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權可以公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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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辭退最大賠償是多少

  若哺乳期女職工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情形,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若哺乳期女職工不存在法定過錯,用人單位違反解除勞動合同的,屬於違法解除,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