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犯罪特徵是:
(1)單位犯罪的主體包括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
(2)單位犯罪必須是在單位主體的意志支配下實施的;
(3)單位犯罪必須由刑法分則或分則性條文明確規定。對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我國刑法對單位犯罪的處罰以雙罰制(即對單位和單位直接責任人員均處以刑罰)為主,以單罰制(即只處罰單位直接責任人員)為輔。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單位犯罪特徵是:
(1)單位犯罪的主體包括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
(2)單位犯罪必須是在單位主體的意志支配下實施的;
(3)單位犯罪必須由刑法分則或分則性條文明確規定。對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我國刑法對單位犯罪的處罰以雙罰制(即對單位和單位直接責任人員均處以刑罰)為主,以單罰制(即只處罰單位直接責任人員)為輔。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單位犯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為單位謀取利益,經單位決策機構或者負責人決定實施的,法律規定應當負刑事責任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單位犯罪是法定犯罪與傳統的自然人犯罪有顯著不同的特徵。其基本特徵如下:
1、單位犯罪的主體的法定性。
2、單位犯罪的意志的整體性;
3、單位犯罪利益的整體性單位的利益即包括非法利益也包括合法利益。
法律依據:《刑法》第31條規定:“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犯罪主體是指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依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自然人和單位。
單位犯罪主體的範圍,單位主體是指實施危害社會行為並依法應負刑事責任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十條
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