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於違反本法的行為都有權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並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79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事業單位員工是否適用勞動合同法,要看具體情況,像具有管理公共事務的職能組織,其員工是事業編制,不適用《勞動合同法》。而實現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和勞動者簽署的是勞動合同,這類單位的員工同用人單位發生勞動合同爭議的時候,是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處理的。
《勞動合同法》第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可以採取以下途徑處理:
(1)協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平等、公平、自願、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協商處理。
(2)申請調解。勞動者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仲裁。如果沒有達成調解協議或者拒絕調解而要求仲裁的,可以申請仲裁。如果勞動者不願意由勞動 ...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司法解釋如下:如果員工非因工患病,且經治療後也不能從事之前的工作的,該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如果員工因為自己的能力問題,且經過就職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其所在企業也可以解僱該員工。但是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後,都需要額外支付一筆補償費用,且不低於該員工的一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勞 ...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各執一份,用人單位遺失的,可以尋求另外一方將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影印一份重新簽字或蓋章即可。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
區別就是合同法是一種法律規範,對於主體雙方都要約束,而勞動合同法是針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契約規定。首先二者不是一個範疇,勞動合同法是針對勞動者簽訂合同的一些規定,合同法是寬泛的定義。合同法是民法的範疇,《勞動合同法》是《民事訴訟法》和《刑法》等幾個法律的綜合體。合同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交易關係的法律 ...
職工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寫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而且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還可以到就業局申請失業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
勞動合同法在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的前提下,重在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護,被譽為勞動者的“保護傘”,為構建與發展穩定的勞動關係提供法律保障。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一條,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 ...
《勞動合同法》關於加班的規定為第31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所謂加班就是指除法定或者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雙休日以及國家法定假期期間延長工作時間,稱為“加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