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務合同解除符合解除條件就可以。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單務合同解除符合解除條件就可以。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不是單務合同是雙務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15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雙務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都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合同。
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的區別:
1、是否適用同時履行抗辯權規則。只有雙務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辯權,單務合同不適用這一規則。
2、在風險負擔上是不同的。雙務合同中中,如果當事人因不可抗力導致其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其合同義務應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權利亦應消滅。在此情況下,一方當事人因不再負有合同義務,也無權要求對方作出履行;在單務合同中,不存在雙務合同中的風險負擔問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如果贈與沒有附義務,受贈人無需履行義務,那麼贈與合同就是完全的單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