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是一種擔保債權實現的合同,本質上不追求經濟利益,唯以擔保為目的,因而是一種較為典型的單務合同。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6條的規定,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1。保證成立,擔保法第十三條 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2。第十四條 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一個保證合同。
3。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4。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6。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不是單務合同是雙務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15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雙務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都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合同。
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的區別:
1、是否適用同時履行抗辯權規則。只有雙務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辯權,單務合同不適用這一規則。
2、在風險負擔上是不同的。雙務合同中中,如果當事人因不可抗力導致其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其合同義務應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權利亦 ...
有下列型別:贈與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85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合同法》第365條,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並返還該物的合同。 ...
雙務合同中的抗辯權包括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三種。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 ...
單務合同解除符合解除條件就可以。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 ...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利弊如下。
好處:
1、企業留人的一種方式,表示企業對員工的忠誠度和能力的肯定。
2、對於工作保密性強、技術複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利於維護企業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
弊端:
1、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 ...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合同叫: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 ,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 ...
定金罰則是針對雙方的,因此定金合同是雙務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