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轉讓人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2、經發包人同意。
3、受讓方是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
【法律依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條,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依法、自願、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土地經營權流轉;(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三)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四)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或者資質;(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商標轉讓條件是:
1、應當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的轉讓手續;
2、因企業合併、兼併或改制而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的移轉手續;
3、依法院判決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
4、轉讓商標時需一併轉讓手頭上的近似商標;
5、辦理商標轉讓或移轉應當填寫轉讓申請商標申請書。
根據《商標法》第四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
轉讓個人債務的條件包括了四個方面:
1、須有有效的債務存在。
2、被轉移承擔的債務應當具有可轉移性。
3、債務承擔須經債權人的同意。
4、第三人須與債務人就債務的轉移達成合意。一般須簽訂債務承擔協議。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八十四條專門作了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公司股份轉讓條件有:
股份轉讓合同簽訂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政策或公司章程關於轉讓時間、轉讓主體、受讓主體的限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 ...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是政府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並向受讓人收取的政府放棄若干年土地使用權的全部貨幣或其他物品及權利摺合成貨幣的補償。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條件:
首先,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是出讓土地使用權。行政劃撥土地使用權可以進入轉讓市場,但在進入前,必須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 ...
在我國,農村宅基地遵循“一戶一宅”的原則。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宅基地的主體是村集體經濟組織內成員,遵循“一戶一宅”制,建房的標準不能超過各省市規定的面積。
現在,國家對農村宅基地政策有所放開,但還是嚴禁非農戶口買宅基地建房和別墅。農村宅基地的轉讓需要下面一些條件:
一、轉讓方和受讓方都是 ...
1、必須是真實有效存在的債權,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根本前提。
2、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就債權讓與達成一致。
3、轉讓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讓與性。國家《合同法》規定有四類債權是不允許轉讓的,分別是合同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屬於從屬權利的債權和以特定身份關係為繼承的債權。
...
為了確保轉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合法性,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囤積和炒買炒賣土地的行為,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符合下列條件:
(1)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2)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 ...
1、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農村村民因繼承等原因形成一戶擁有二處以上宅基地的,多餘的住宅應當轉讓。
3、受讓住宅的村民必須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並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宅基地審批手續 ...
國企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條件:
1、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2、必須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3、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十條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