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 法的最的原因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 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第一章第一條就說明了國家為什麼要制定安全生產法了,其立法目的就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法。”其理解為:安全生產問題錯綜複雜,有四個問題影響最大、危害最嚴重,需要《安全生產法》來解決:
1、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薄弱;
2、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基礎薄弱;
3、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缺乏應有的法律保障;
4、安全生產問題嚴重製約和影響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發展。
有利於先進建築安全文化觀念的樹立,建築行業一直是一個粗放型管理的行業,有利於建築安全行為方式的創新隨著國家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高度重視,從感性及經驗應對到規範和科學防範,在建築領域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就是用系統工程學的理論,把建築安全的各項工作規範化、程式化、標準化,實現科學防範的目的。
有利於建築安全工作質量的提高,標準是人們把在社會生產實踐中符合規律、成熟的作法加以總結形成的技術法規,標準化的作用之一就是能夠提供穩定合格的產品和服務,由於建築工程產品的固定性和生產場所的流動性,要實現
安全生產方針是指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總的要求,它是安全生產工作的方向。根據歷史資料,我們發現我國對安全生產工作總的要求安全生產方針大體可以歸納為四次變化,即:“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將法律所指的三類企業分為六種,煤礦、非煤礦、危險化學品生產、煙花爆竹生產、民用爆破器材生產、建築施工等六種必須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才能生產。不屬於這六種企業就不用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二條
國家對礦山企業、建築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2014年8月31日透過,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該法共計七章一百一十四條。
該法經過五十多項的修改,更加強調安全生產監管主體責任、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義務以及違法懲處的力度,涵蓋了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權 ...
《安全生產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2年6月29日透過公佈,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透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 ...
安全生產法的目的是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安全生產法一般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他人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拒不承擔或者其負責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2年6月29日透過公佈,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 ...
危險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危險化學品列入以國家標準公佈的《危險貨物品名錶》,劇毒化學品目錄和未列入《危險貨物品名錶》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由國務院經濟貿易綜合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檢 ...
有以下原因:
1、需要制度建設,具體把黨的意志和政策,透過法律形式體現出來;
2、在黨領導下依法治國,在國家安全層面需要一個標誌性的法律,隨著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國家安全工作也需要依法開展;
3、明確反間諜和維護國家安全的目的。當前,我國反奸防諜形勢異常嚴峻複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