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2年6月29日透過公佈,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透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方針是指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總的要求,它是安全生產工作的方向。根據歷史資料,我們發現我國對安全生產工作總的要求安全生產方針大體可以歸納為四次變化,即:“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2014年8月31日透過,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該法共計七章一百一十四條。
該法經過五十多項的修改,更加強調安全生產監管主體責任、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義務以及違法懲處的力度,涵蓋了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權利義務、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等內容。
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 法的最的原因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 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第一章第一條就說明了國家為什麼要制定安全生產法了,其立法目的就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 ...
《安全生產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2年6月29日透過公佈,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透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 ...
安全生產法的目的是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安全生產法一般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他人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拒不承擔或者其負責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
危險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危險化學品列入以國家標準公佈的《危險貨物品名錶》,劇毒化學品目錄和未列入《危險貨物品名錶》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由國務院經濟貿易綜合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檢 ...
1、安全發展,預防為主。
2、遵章守法,善待生命。
3、加強監管,落實責任。
4、關注安全,平安是福。
5、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6、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7、安全責任重於泰山。
8、安全生產只有起點沒有終點。
9、全面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
10、廣泛深入開展全 ...
安全是企業生存的前提,員工利益的保障。學習《安全生產法》關係到企業和員工的利益,有助於把安全隱患消除在起點。
1、有助於處理重大險情和事故應急救援中“保財產”還是“保人命”的問題。新法提出“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這條紅線就是要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 ...
新安全生產法的實施時間是2014年12月1日。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並決定於2014年12月1日起開始實施。新安全生產法結合我國的安全生產工作、安全事故等實際情況進行了修改,共有10大重點內容,以便滿足我國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