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改制上市流程:
1、整體改制的模式。整體改制上市,一種方式是即將國有企業整體進行股份制改造,使其符合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要求。此種模式適合於國有企業業務單一集中、資產難以有效分割的企業。
2、分拆改制的模式。
3、分立改制的形式。分立改制將一個大的國有企業分立成兩個獨立的公司,其中一個公司進行股份制重組上市。
4、聯合改制的形式。
聯合改制是幾個國有企業聯合起來新組建一個股份制公司進行聯合重組上市。這種模式比較適合於一些規模不大、業務相近又想上市的國有企業。
國有企業改制上市流程:
1、整體改制的模式。整體改制上市,一種方式是即將國有企業整體進行股份制改造,使其符合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要求。此種模式適合於國有企業業務單一集中、資產難以有效分割的企業。
2、分拆改制的模式。
3、分立改制的形式。分立改制將一個大的國有企業分立成兩個獨立的公司,其中一個公司進行股份制重組上市。
4、聯合改制的形式。
聯合改制是幾個國有企業聯合起來新組建一個股份制公司進行聯合重組上市。這種模式比較適合於一些規模不大、業務相近又想上市的國有企業。
1、股東會對增資擴股提出決議;
2、董事會制定增資擴股方案;
3、股東會或董事會對增資擴股方案作出決議;
4、履行審批程式,公司就增資擴股事宜向上集團公司及上級國資委申報批准;
5、資產評估審計:由其產權持有單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報告按規定程式予以核准或備案;
6、談判磋商、簽訂增資擴股合同;
7、繳納出資;
8、驗資;
9、召開股東會增選董事、監事、修改章程,改組管理層;
10、工商變更登記。
以上就是關於國有企業增資擴股流程是什麼的相關內容介紹了,透過以上的相信大家都有所瞭解了,希望對大家有用。
國有企業改制的法律依據主要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人大常委會制定,2009年5月1日生效。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人大常委會制定,2013年12月28日第三次修訂,於2014年3月1日起實施。
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意見的通知》,國務院國資委制定,2003年11月30日生效。
4、《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財政部、國資委制定,2004年2月1日生效。
5、《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暫行規定》,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制定,2005年4月1日生效。
6、《關於進一步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實施意見》,國務院國資委制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2005年12月19日生效。
7、《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於進一步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的通知》,國務院國資委制定,2006年7月2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