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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企業改制流程是如何的

集體企業改制流程是如何的

  集體企業改制的流程:

  一、準備階段。

  二、進行產權界定。

  三、進行資產評估。

  四、制定詳細的企業改制實施方案。

  五、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形成大會決議。

  六、制定改制後新企業的企業章程。

  七、向上級主管單位提出改制的書面申請並取得批覆。

  八、區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進行審批。

  九、到工商局進行企業改制登記。

大集體企業改制的方式有哪些

  對於大型集體企業,可根據國有資產多,企業資產比重較大的實際情況,透過清產核資、資產評估,明確產權,把國有股資產部分或全部轉化為國有股份,企業集體資產部分或全部轉化為職工集體股,組成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規定,企業以其部分財產和相應債務與他人組建新公司,對所轉移的債務債權人認可的,由新組建的公司承擔民事責任;對所轉移的債務未通知債權人或者雖通知債權人,而債權人不予認可的,由原企業承擔民事責任。原企業無力償還債務,債權人就此向新設公司主張債權的,新設公司在所接收的財產範圍內與原企業承擔連帶民事責任。

集體企業改制後對職工如何安置

  集體企業改制以後,對職工的安置基本上是兩種情況:

  一種是工齡買斷,一次性發放經濟補償金,解除勞動關係。

  另一種就是繼續上班,原來集體企業中的職工成為新企業的正式工人,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享受企業工齡和社會保險保障。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集體企業改制補償是怎麼規定的

  大集體企業改制補償標準,根據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的,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工作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計算補償金年限時,職工的工作年限截止今年12月31日。   企業生產經營正常的,補償金標準以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計算單位。其中,員工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 ...

國有企業改制上市流程該怎麼做

  國有企業改制上市流程:   1、整體改制的模式。整體改制上市,一種方式是即將國有企業整體進行股份制改造,使其符合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要求。此種模式適合於國有企業業務單一集中、資產難以有效分割的企業。   2、分拆改制的模式。   3、分立改制的形式。分立改制將一個大的國有企業分立成兩個獨立的公司,其中一個公 ...

企業改制後的勞動關係如何處理

  根據《民法通則》第44條第二款'企業法人分立、合併,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的規定。   因此企業改制後的勞動關係根據《勞動法》第26條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企業改制不入股是否必須解除合同

  企業改制不入股是不能強迫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降低工資待遇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

集體企業和國有企業區別

  1、性質不同:國有企業的性質,是全民所有制企業的性質。就是生產資料歸全體人民共同所有的企業所具有的性質。集體企業也稱集體所有制企業。指生產資料和產品由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佔有的企業。   2、收入分配方式不同:國有企業國是由國家投資組建的從事產品(商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經濟組織,國家進行收入分配。集體企業的 ...

企業業務流程的四要素是什麼

  1、活動。企業流程是由活動組成的,活動構成了流程的最基本要素。企業流程中的活動往往是接收某一種型別的輸入,在某種規則控制下,利用某種資源,經過變換轉化為輸出。   2、活動間的邏輯關係。由於活動之間的關係不同,可以導致出不同的結果,活動之間的邏輯關係也就成了決定流程的關鍵因素。流程之間的關係反映了活動之間 ...

個人獨資企業登出流程

  1、到公司主管工商局辦理<公司登出備案> 所需資料: 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 、公司原始檔案 ;   2、登報公告, 所需資料: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分證影印件 ;   3、 登報45日後,再次到工商局辦理登出申請,所需資料:公司營業執照原件 、稅務登出證明檔案 、公司清算報告 、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