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是指土地使用權流轉。
法律規定土地流轉協議包括雙方當事人資訊,流轉土地的相關資訊,流轉期限,流轉用途,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址;
(2)流轉土地名稱、坐落、面積和質量;
(3)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4)流轉土地的農業用途;
(5)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6)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7)違約責任。
土地流轉是指土地使用權流轉。
法律規定土地流轉協議包括雙方當事人資訊,流轉土地的相關資訊,流轉期限,流轉用途,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址;
(2)流轉土地名稱、坐落、面積和質量;
(3)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4)流轉土地的農業用途;
(5)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6)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7)違約責任。
夫妻間的忠誠協議內容包括夫妻雙方中有一方發生不忠行為則必須離婚,同時有不忠行為的一方將喪失子女探視權、監護權,並於婚後放棄共同財產中的部分歸對方或子女等第三人所有。
根據《婚姻法》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7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轉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轉土地的用途;
(五)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六)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七)違約責任。
概括的說,流轉協議應當包括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基本身份資訊,所要流轉的土地的具體位置,流轉的前後時間、流轉費及起算點等相關支付方式,流轉土地的大小,流轉協議標的的用途及權利義務,以及流轉協議產生糾紛解決的方式方法,違約責任及其他特別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