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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土地用途

  1、土地用途一般是指土地權利人依照規定對其權利範圍內的土地的利用方式或功能。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四條: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

土地用途分類

  1、土地用途分類:建設用地、農用地、未利用地。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2、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

土地用途都有哪些種類

  土地用途主要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


土地用途分為哪些

  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三類。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   土地是包含地球特定地域表面及其以上和以下的大氣、土壤與基礎 ...

土地性質分類和用途

  1、土地性質的分類:   (1)按照地貌的特徵可以把土地分為:山地、高原、丘陵、盆地以及平原等。   (2)按照土壤的質地還可以劃分為:壤土、砂土以及黏土等。   (3)按照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可以劃分為:國有的以及農村集體所有的。   (4)按照獲得途徑可以分為:出讓土地和劃撥土地。   (5)按照利用的現 ...

商業用途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標準

  商業用途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標準是,最高年限法律規定為40年。如果是透過轉讓取得,則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法律依據】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

辦公用途土地年限多少

  辦公用途土地年限為50年。法律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其規定條例表示: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倉儲用地5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

擅自改變土地使用用途違法嗎

  擅自改變土地使用用途是違法行為的可能性為百分之百。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條規定,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當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臨時使用土地期滿拒不歸還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國有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還土地,處以罰款。 ...

土地性質分類和用途

  土地可以分為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設施農用地、養殖水面六種。耕地用途,用來耕作並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分為水田地和旱地,又分基本農田和一般農田。園地、種植以採集果葉為主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植物。林地,根據經營目的不同,可以分為公益林和商品林。牧草地,生長草本植物,用於畜牧業,分為天然和人工牧草。設施農用地, ...

土地性質分類和用途

  土地性質的分類主要分為商業用地、綜合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和其他用地。居住用地的居住年限是70年,工業用地是50年,其他用地是50年,綜合用地一般分為50年或者40年。土地的用途一般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農用地主要應用於耕地、種植。建設用地用來建造建築物。未利用地指的是除了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