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有下列三種情況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一、女方在懷孕期間,是指女方從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時間;
二、分娩後一年內,即從嬰兒出生之日起一年內不能提出離婚;
三、女方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即從女方人工流產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和分娩後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但是,婚姻法第三十四條還規定:在女方懷孕期間和分娩後一年內,“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說,法律雖然限制男方在女方懷孕和分娩後的一定期限內的起訴權,但在特殊情況下仍可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這裡,關鍵是看哪些情況屬於“確有必要”而不受此限制。從審判實踐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看,“確有必要”的情況,目前一般是指女方因通姦懷孕(不包括女方婚前與他人發生性行為而導致懷孕)的情況。男方在女方通姦懷孕後或在女方分娩一年內提出離婚訴訟的,法院就應受理。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存在以下這種情況是不能離婚的:1、起訴離婚時,離婚理由不充分,或者無法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2、原告起訴離婚之後,在開庭時態度轉變,對於是否離婚猶豫不決;3、軍人的配偶要求與其離婚,但軍人不同意,是不可以離婚的;4、女方在懷孕一年內,以及終止妊娠六個月內,是不可以進行離婚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 ...
男方提出離婚如果撫養權在男方女方是需要支付撫養費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 ...
一般情況下懷孕了離婚孩子歸母親,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 ...
可以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情況是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
2、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
3、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
【法律依據】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二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 ...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未達成離婚協議的;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
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情形有:
1、侵害人格權的精神損害賠償
2、侵害身份權的精神損害賠償
3、侵害財產權的精神損害賠償
4、侵害婚姻關係的精神損害賠償
5、侵害死者的精神損害賠償
6、違約行為造成的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 ...
禁止協議離婚的情形有:
1、一方要求離婚的。
也就是說,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離婚的當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2、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只能透過法院解除婚姻關係。
3、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