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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規定如何去起訴離婚

在我國規定如何去起訴離婚

  在我國規定去起訴離婚的程式是:

  1、當事人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2、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3、法院對當事人進行調解;

  4、調解不成法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

  5、經過法庭審理的程式後,法院作出離婚的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在我國規定的賣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在我國規定的賣離婚房產的分割方式如下: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確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後購買的房屋產生的增值部分,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說父母出資購買的,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

在我國第一次起訴離婚要審理幾次

  法律上並未規定第一次起訴離婚要審理幾次的,法庭開庭的次數是要根據案情來決定的。在一般情況下,法庭審理案件只會開庭審理一次,但是碰到情況複雜的也有可能就是需要審理兩次或者更多,但不管審理幾次,人民法院只要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完畢就可以。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准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准。對方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規定正常起訴離婚多久開庭

  法院受理原告起訴後會在7天內決定是否立案繳費,並按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對方,開庭之前法院會下達傳票,通知雙方開庭時間和地點。   雖然法律對起訴離婚到開庭要多久沒有具體規定,但法律對審理期限是有明確的規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 ...

我國起訴離婚多久開庭審理

  在我國起訴離婚開庭審理的時間是由法庭決定。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那天開始,人民法院一般會在七天之內決定立案或者是不立案。立案以後的五天內法院會將起訴狀的副本發給被告,只有在開庭前三天才會通知原被告雙方。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

如果起訴離婚需要先法院嗎

  如果雙方同意離婚,對財產及子女撫養權等均能達成一致意見,就可以協議離婚(雙方在民政局籤一份離婚協議,就搞定了,不用上到法院)。如果只是單方面同意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的;或是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就財產的分割、子女撫養權或撫養費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需要上到法庭,由法官按法例判決的,就是訴訟離婚。   【法 ...

起訴離婚應該起訴

  受理離婚案件法院的確定:   1、地域管轄:   一般情況下,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離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級別管轄: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規定,原則上第一審離婚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

第三次起訴離婚時間是怎麼規定

  第三次起訴離婚不能是判定能否離婚成功的決定因素,而是要看婚姻中是否滿足可以起訴離婚的條件,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條件允許就可以離婚成功。如果第三次還是不判離,需要等判決生效後6個月再次起訴。根據《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視為感情確已破裂,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

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哪些條件

  去法院起訴離婚需要的條件有:   1、當事人必須與本案有利害關係;   2、應當攜帶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等其他相關的證據材料。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 ...

我國起訴離婚是怎麼起訴

  起訴離婚的手續是: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需要的身份及財產證據;   (3)除法律另行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基層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