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付工程款糾紛處理方法如下:
(一)、違法分包、非法轉包掛靠等造成合同無效時,工程價款的處理辦法;
1、如果建築工程質量合格,可以參照合同約定的結算工程價款進行結算。
2、如果建築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分兩種情況處理:
(1)可以修復的,修復後經竣工驗收合格,應由承包方承擔修復費用;
(2)修復後不合格的,將不支付承包人的工程價款。
3、如果發包人對建築工程有過錯,也應承擔相應責任,如:提供設計不合理,提供或指定購買的材料不符合強制標準,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專業工程等。
(二)、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或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資質簽訂的合同無效。
《施工合同糾紛解釋》第六條: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的,應予支援,但是約定的利息計算標準高於中國人民銀行釋出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國務院國發辦78號檔案要求墊資工程必須在招投標檔案中明確墊資金額、期限、利息支付等內容,否則不能要求承包方墊資。
商戶打架糾紛處理,有以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三種方式:
(1)協商。協商是指合同雙方在自願、互諒、實事求是的基礎上,對出現的爭議直接溝通,友好磋商,消除糾紛,求大同存小異,對所爭議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2)仲裁。仲裁指由仲裁機構的仲裁員對當事人雙方發生的爭執、糾紛進行居中調解,並做出裁決。
(3)訴訟。指合同雙方將爭議訴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式解決爭議、進行裁決的方式。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工程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而不動產糾紛屬於專屬管轄,所以給付工程款糾紛是屬於專屬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 ...
勞動糾紛處理途徑有:
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透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 ...
解決工程欠款糾紛的方式如下:
1、明確約定工程款的支付期限和逾期利息。
2、及時主張權利。
3、解除合同。
《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第9條規定:發包人具有三種情形之一致使無法施工的,承包人經催告後可以解除合同: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提供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不履 ...
彩禮糾紛處理應該遵循的原則如下:
1、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援返還請求。
2、要區別彩禮給付時當事人的主觀意願。
3、給付彩禮後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並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於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援。
4、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5、彩禮返還適用的訴 ...
房產轉讓合同糾紛處理方式有:
(1)協商解決;
(2)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 ...
成立清算組織。清算組織依法清理企業財產,可以對外起訴主張債權並直接受償,可以應訴並以清理所得的財產償還債務。公司終止而沒有成立清算組織的,該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訴訟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義起訴應訴。該公司的股東不能直接作為原告起訴主張公司的的債權。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 ...
1、買家應當在訂單中向商家提供準確的收貨地址和收貨人資訊。若買家需要變更訂單中的收貨地址或收貨人資訊的,應當徵得商家的明確同意。
2、買家在提供收貨人資訊時,可以選擇本人或者他人作為收貨人。買家選擇他人作為收貨人,視為買家本人簽收,該收貨人違反約定義務的,需要由買家承擔相應責任。
3、商家按照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