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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房子一方不簽字能賣嗎

夫妻共同房子一方不簽字能賣嗎

  夫妻共有的房產,在處分該房產時,應徵得夫妻雙方的同意。因此,夫妻單方處分共有房產的行為,屬於無權處分行為,但若善意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可以取得該房產的所有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一條規定,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賣房子夫妻一方不在場能過戶嗎

  要看房產證上的房主是誰。如果房產證上的產權人是一個人的名字只需產權人的一方就可以過戶了,如果產權人是兩個人的名字則需要兩個人都到場,共同辦理過戶。若是一方不到場,也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指定配偶為其代理人,代替簽字過戶住房,需要把授權書,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交於配偶。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檔案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一)買賣;(二)互換;(三)贈與;(四)繼承、受遺贈;(五)房屋分割、合併,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夫妻雙方有一方有精神病能離婚嗎

  夫妻雙方有一方有精神病能離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一方到場離婚

  離婚分為兩種情況,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必須雙方當事人到場,訴訟離婚一般情況下也需要雙方當事人到場,但是有證據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沒有證據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透過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都無法將訴訟文書送達受送人的。   在滿足以上兩種條件後,才可以公告送達,才能 ...

廣州房子不滿兩年

  1、廣州市政府新出的限購令規定,2017年3月31日起居民家庭新購買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須取得不動產證滿2年後方可轉讓或辦理析產手續。   2、而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住房,須取得不動產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3、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全額的5.6 ...

夫妻買房貸款一方沒有工作 分這兩種情況決定

  隨著年代的發展,如今越來越多的夫妻都打拼想要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了,但是很多老婆都是在家裡面帶小孩的,只有老公在外打工,那麼夫妻買房貸款一方沒有工作能批嗎?分這兩種情況決定,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房貸審批   據瞭解,夫妻買房貸款一方沒有工作一般也是可以審批的,如果夫妻倆信用都比較好,而且能夠提供充足的財 ...

夫妻共同財產一方簽字可以

  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當一方想轉賣時,應徵得對方的同意,否則,屬於無權處分;若受讓人善意取得該財產的,夫妻另一方可以向出賣人請求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 ...

夫妻債務一方簽字法律怎麼算

  即使一方不簽字,只要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就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超出夫妻日常生活的,一般不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就要夫妻雙方共同承擔。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1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 ...

婚內夫妻共同財產一方抵押

  婚內夫妻共同財產一方不能抵押。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須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書面委託或親筆簽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解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 ...

夫妻債務一方知情承擔

  夫妻債務的認定:   1、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3、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