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夫妻離婚女方怎麼爭取孩子撫養權

夫妻一方怎麼爭取孩子撫養權

  除了尊重孩子的個人意見外,收集相關有利的證據可以最大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面: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5、考慮法官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離婚男方爭取孩子撫養權有利條件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

  子女雖然在兩週歲以下,但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的。子女雖然在兩週歲以下,但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等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離婚女方爭孩子撫養權技巧有哪些

  離婚女方爭孩子撫養權技巧有:

  首先,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其次,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再者,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最後,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夫妻離婚女方怎麼爭取孩子撫養權

  夫妻雙方訴訟離婚,女方爭取子女撫養權的方法以及情形有:   1、子女還處在哺乳期內,即兩週歲內,應由女方撫養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三條規定:父方有以下情形的,可優先考慮女方撫養: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 ...

未婚生子能爭取孩子撫養權

  非婚生子女,等同婚生子女。如果對於孩子的撫養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建議以同居關係子女撫養糾紛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孩子的撫養權。   《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

夫妻離婚房產有孩子的嗎

  夫妻離婚房產屬於雙方共同財產的,是沒有孩子的份額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

離婚前增加孩子撫養權如何爭奪

  1、離婚前多照顧孩子,增加與孩子的感情;   2、如果雙方已經分居,最好爭取與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雙方都忙於工作,最好讓自己的父母幫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習慣的,要及時改正;   5、自己沒有工作的,要積極尋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注意不得傷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變孩 ...

夫妻離婚房子留給孩子應該怎麼做

  夫妻離婚房子留給孩子,可以透過贈與的方式留給孩子。具體的辦理流程是:   (1)房屋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2)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憑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等材料,按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3)辦理公證,根據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手續;   (4)辦理 ...

夫妻離婚財產和孩子怎麼分配

  一、夫妻離婚財產的分配:夫妻婚前的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後夫妻雙方的合法收入即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前無特殊約定的,原則上平分。   二、孩子歸屬:   1、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   2、如果離婚家庭有不足兩週歲的子女離婚後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3、子女在 ...

夫妻離婚房子有孩子那份嗎

  夫妻離婚房子沒有孩子那份,房屋財產是夫妻共有的財產,並不是孩子的,但是夫妻雙方可以選擇由孩子繼承房產,但是必須等孩子成年之後。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