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房產拍賣手續的流程有:
1、評估價格是拍賣的前置程式,法院應當委託依法成立、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其進行價格評估;
2、價格評估完成後,法院可組織執行雙方當事人協商,按評估價格將被執行人財產抵債給申請執行人;
3、法院依職權選定拍賣機構,拍賣機構確定後,法院與拍賣機構進行協商,簽訂委託拍賣合同;
4、法院應當以評估價格為基礎確定拍賣保留價並告知拍賣機構;
5、舉行拍賣會,對拍賣結果,法院應依法進行審查。
夫妻離婚房產拍賣手續的流程有:
1、評估價格是拍賣的前置程式,法院應當委託依法成立、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其進行價格評估;
2、價格評估完成後,法院可組織執行雙方當事人協商,按評估價格將被執行人財產抵債給申請執行人;
3、法院依職權選定拍賣機構,拍賣機構確定後,法院與拍賣機構進行協商,簽訂委託拍賣合同;
4、法院應當以評估價格為基礎確定拍賣保留價並告知拍賣機構;
5、舉行拍賣會,對拍賣結果,法院應依法進行審查。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辦理房產過戶,夫妻雙方需要帶著身份證、房權證、戶口本、結婚證、過戶確權審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因為夫妻間的過戶屬於共有財產變更,所以不需要交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釋出了《關於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共有份額的,免徵契稅。
訴訟離婚房產價值確認的方法有:協商確定、評估確定、競價確定。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幹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