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失蹤多久可以登出戶口

去世後多久登出戶口

  一個月內。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登出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登出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人去世後多久登出戶口

  人去世後登出戶口時間的規定:

  1、正常死亡人員型別:由醫院衛生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機關、企事業單位和村(居、社群)開具的由縣民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火化介紹信辦理火化手續,死者親屬應持縣殯儀館出具的火化證明、死者生前的身份證明在火化之日20天內為死者辦理戶口登出手續。

  2、非正常死亡人員型別:對因交通、溺水、火燒等各種事故和服毒、自殺、他殺等刑事原因造成非正常死亡人員的,由公安部門出具火化介紹信,到縣殯儀館辦理火化手續,其親屬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所轄區派出所辦理戶口登出手續。

失蹤多久可以登出戶口

  失蹤兩年後可以登出戶口。失蹤後由失蹤人員家屬或單位、村委會向人民法院申請失蹤人員死亡,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判決後,才可以登出戶口。而法律規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才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十條,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民法典》生效時間是2021年1月1日)


人死後多久登出戶口

  1、正常死亡人員型別,由醫院衛生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機關、企事業單位和村或社群開具的由縣民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火化介紹信辦理火化手續,死者親屬應持縣殯儀館出具的火化證明、死者生前的身份證明在火化之日20天內為死者辦理戶口登出手續;   2、非正常死亡人員型別,對因交通、溺水、火燒等各種事故和服毒、自殺、他殺等 ...

登出戶口結婚證怎麼辦

  可申請補辦結婚證。   申請補領結婚證的當事人出具的戶口簿上的姓名、年齡、身份證號與原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書面說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當事人出具的身份證件補發結婚證。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17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 ...

現在判刑還登出戶口

  現在判刑不再登出戶口。2003年,公安部推出三十條便民利民措施,取消了被判徒刑、被決定勞動教養的人員登出戶口的規定,省去從戶籍地到服刑場所的遷入遷出環節,該舉措當年8月2日正式實行。   以往已登出戶口的被判處徒刑需要恢復戶口的,憑《刑滿釋放證》,直接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恢復戶口。   法律依據:《中華人 ...

登出戶口需要什麼材料

  正常死亡需持死亡醫學證明、火化證、死亡人《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登出戶口。   如果是非正常死亡的,需持縣級以上公安部門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證明或火葬場的火化證明、死亡人《居民戶口簿》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如果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 ...

死亡的去哪登出戶口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登出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

失蹤多久可以立案

  失蹤48小時就可以報案。公安局立案受理的最小時間為48小時。但是立案很不容易,因為刑事立案是非常嚴格的事情,立了就不能撤,而且需要出大量的警力。如果不能提供足夠的涉案理由,一般公安機關不會立案的,報案後只會給予必要的協助。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 ...

兒童失蹤多久可以報案

  人口失蹤報案一般都是以24小時作為時間限制。如果是十週歲以下或者不滿兩週歲的兒童、患有精神疾病或者智障人士是不受時間限制的,失蹤兒童的監護人可以及時到當地公安機關報案。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語或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