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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產期有什麼權利

女職工產期有什麼權利

  一是健康權,包括

  〔一〕不從事有害健康的工作的權利。

  〔二〕休息、休假的權利。

  〔三〕其他權利:產前檢查按出勤對待、勞動時間內給予哺乳時間等。

  二是勞動保障權: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享有不被解僱的權利、不被降低待遇的權利、享受生育保險的權利。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女職工權益有哪些

  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按出勤對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因此也就不能扣工資。用人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和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懷孕女職工離職有經濟補償嗎

  懷孕女職工離職是否有經濟補償需要具體分析,如果是懷孕女職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那麼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沒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義務;如果不是懷孕女職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有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職工產假多少天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

懷孕職工哪些權利

  1、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就明確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辭退女職工或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2、有要求調換適合孕婦工作的權利。在我國,幾乎所有的工作領域都有婦女的身影,婦女懷孕後,有些崗位就不再適應,例如實行三班倒”的工作,懷孕的婦女在後期,就不適 ...

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哪些內容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

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何內容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

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哪些內容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

職工生育產假最低多少天最新規定

  生育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很多女性職工在職場上面臨的最大問題,據最新資料統計,生育一孩婦女就業機率下降約6.6% 。因此,對於女性職工來說,生育險也是她們關注的福利之一,那麼女職工生育產假最低有多少天呢?下面我們來了解下最新規定吧。   國家規定女職工的最低產假為98天。正常情況下是從臨產前15天開始休假的,如 ...

職工勞動權益哪些保護

  女職工勞動權益的保護:《勞動法》第五十九條,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六十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六十一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