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結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屋,在婚姻存續期間,在房產證上新增妻子姓名時可以直接新增。辦理手續時需要的證件有: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帶好以上證件直接去房產交易核心“變更登記”視窗辦理即可。但如果房產是貸款買的,可以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然後再帶著證件去辦理手續。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如果在結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屋,在婚姻存續期間,在房產證上新增妻子姓名時可以直接新增。辦理手續時需要的證件有: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帶好以上證件直接去房產交易核心“變更登記”視窗辦理即可。但如果房產是貸款買的,可以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然後再帶著證件去辦理手續。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的流程:如果房產證原本就有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需要加進子女名字時;
應先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對房子進行價格評估,因為這相當於房屋買賣的形式。在辦理加名字時,要根據房屋評估的價格,交相應的契稅。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第25條規定: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根據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繕寫並向權利人發放房屋權屬證書。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房屋權利的證明;
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等。申請登記房屋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證上註明共有字樣。
預告登記、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後,由房屋登記機構發放登記證明。
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可以透過房屋贈與辦理流程或房屋買賣流程來實現。1、房屋贈與辦理流程:(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於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2)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根據《契稅暫行條例》規定交納契稅,領取契證,(3)辦理公證,(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2、房屋買賣流程:相比房產贈與,把房子賣給子女是個比較省錢的辦法。一是贈與的費用過高,二是房產繼承的流程也比較複雜,三是雖然名義是“賣”,但無需房款,所需費用主要為各種稅費。(1)購房資格核驗(住宅類),(2)地稅部門核定契稅,(3)房屋發證大廳辦理房屋所有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