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拖延申報工傷保險,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去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因為各地區在具體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議在申請前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工傷保險待遇申報需要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書;
2、工傷保險待遇申領資格認定表;
3、工傷職工身份證(影印件);
4、醫療費報銷申請表;
5、醫療診斷證明(原件或影印件);
6、門診醫療票據(附門診記錄);
7、住院醫療票據(附住院明細);
8、出院證明(出院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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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網頁瀏覽器,登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平臺,點選紅框所示連線,可進入工傷保險的登入介面,在登入處輸入中心分配的使用者名稱、密碼和驗證碼,點選登入即可進入工傷險網上申報系統,若使用者未成功登入系統,系統將重新顯示登入視窗,輸入正確的使用者名稱,密碼以及驗證碼,點選登入按鈕,既可登入工傷險網上申報系統。 ...
進行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確認的方式是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進行工傷認定後按照相關程式進行工傷保險待遇的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 ...
1、賠償的主體不同。工傷保險,保障職工在受到工傷傷害而無法自救的情況下獲得賠償。僱主責任險是為緩和勞資糾紛,保障僱主的利益而產生並發展起來的。
2、賠償限額不同。工傷保險是按照當地平均工資水平在法律規定的限額內進行賠償,僱主責任險的賠償限額是由保險公司和投保人雙方約定的。簡單來說,僱主責任險的賠償限額 ...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工傷職工沒有誤工費的補償,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由用人單位按照正常上班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標準按月支付。
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 ...
在發生工傷保險參保證明遺失的情形下,可以到社保局查詢社會保險權益記錄。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 ...
1、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