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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訂立合法有效的婚前協議

如何訂立合法有效的婚前協議

  訂立合法有效的婚前協議的方式是:

  1、訂立協議必須出於雙方自願,任何一方均不能對另一方採取隱瞞、欺詐、脅迫的方式,也不能乘人之危;

  2、婚前財產協議的物件必須是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合法擁有的財產;

  3、婚前財產協議的內容必須合法;

  4、協議應當是書面的,可以申請公證處公證。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婚前協議結婚以後還有效嗎

  有的,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即結婚。《婚姻法》第十三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訂立婚前協議該如何進行

  1、訂立婚前協議需要滿足相應的法定條件:

  (1)雙方必須有明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且是自願的。

  (2)必須是合法的,不得違反男女平等原則,不得損害婦女和子女的利益。

  (3)要採用書面形式。

  (4)約定不得損害不知道該約定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2、婚前協議的內容包括:當事人的基本資訊、婚前財產的具體資訊、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婚前財產婚後的收益歸屬、婚前協議生效的條件和時間等資訊。

  3、針對子女撫養權:

  (1)在協議離婚中,婚前協議約定子女撫養權不能違反法律原則,對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的約定,在離婚時才能確定其是否有效。

  (2)婚前協議屬於特殊性質的合同,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11條規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婚前協議有效

  在婚前協議滿足以下的條件時,它是產生效力的,不然就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我國法律規定,婚前協議只要內容上不違反法律規定,它在法律上就是生效的。   2、婚前協議一般是對財產的分配作出協議,如果是對以後孩子的撫養權,或者各種人身上的規定,就是不合法的。   3、婚前協議在格式上並沒有嚴格的要求,只要 ...

實際過程中怎麼訂立婚前協議

  實際過程中訂立婚前協議的方式是首先應當寫明雙方的姓名等資訊;其次,寫明婚前財產的範圍、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婚前財產婚後的收益歸屬以及婚前財產簽訂時間等;最後,雙方當事人簽字並寫明時間。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 ...

婚前協議要怎麼簽訂才有效

  有效的婚前協議書,應該至少符合以下條件:   (1)書面。婚前協議書一定要是書面的,才具法律效力。書面的婚前協議書,能夠作為提供協議內容的證據,並能協助證明雙方都瞭解並同意協議書之內容。   (2)雙方出於自願簽字。   (3)在合理、公平、以及沒有錯誤、詐欺、壓力的情形下,簽訂的書面婚前協議書,應該具有 ...

婚前協議在結婚後是否有效

  婚前協議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不涉嫌欺詐或脅迫,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 ...

婚前協議約定出軌淨身出戶有效

  婚前協議中約定一方出軌就淨身出戶一般來說是有效的,對雙方要都約束力。一般會採取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承認協議有效。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

訂立婚前協議的條件都有什麼呢

  1、雙方必須出於自願訂立財產協議,不能隱瞞、欺詐、脅迫,也不能乘人之危。基於不真實的意思表示所訂立的協議是無效的。   2、協議的物件必須是夫妻財產,不屬於夫妻所有的財產不能成為協議的客體。   3、協議的內容必須合法,既不能規避法律,也不能違反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 ...

新婚姻法婚前協議是否有效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由此可見,法律是允許簽訂婚前協議的,但婚前協議要雙方自願達成,約定內容不得違法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