蒐集證據,證明對方是虛假訴訟,然後向作出判決的法院起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企圖透過訴訟、調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請求,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蒐集證據,證明對方是虛假訴訟,然後向作出判決的法院起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企圖透過訴訟、調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請求,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可以起訴。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第一款行為,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定義不同:駁回起訴,是指法院對於已經立案受理的案件,如果發現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依照程式法上的規定,對原告的起訴予以拒絕的司法行為。而駁回訴訟請求則是法院對於當事人實體請求權的一種否定,也就是法院認為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上的依據。
適用條件不同。駁回起訴主要是當事人的起訴不符合民訴法第119條關於受理的條件,不得透過司法程式主張權利。駁回訴訟請求是指當事人的訴求符合起訴條件,但是缺乏足夠的事實和法律依據;
適用的階段和法律文書不同。駁回訴訟請求必須是在案件已經進行實體審理之後,對當事人是否能夠勝訴的評價,所以應適用判決的形式。而駁回起訴既可以發生在實體審理前,也可以發生在實體審理後,是對程式上的評價,所以應適用裁定的形式;
產生的後果不同。當事人的訴求被判決駁回後,無新的事實和理由,根據“一事不再理”的原則,不得再行起訴。而駁回起訴,一旦其符合起訴條件,當事人可就同一事實和理由再次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