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的債務,配偶不用承擔。但出借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離婚了婚前債務婚後不是共同承擔,婚前債務屬於個人債務,由個人清償。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前債務婚後另一方一般不需要承擔,婚前債務屬於個人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因此另一方不需要承擔。但如果債權人能夠證明一方婚前所付個人債務是用於雙方婚後共同生活的,這時個人債務轉化為共同債務,另一方則需要共同承擔,債權人有權就一方婚前債務向其配偶主張債權,但也只是在配偶接受財產或受益範圍內承擔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除外。
一般而言,婚前個人債務應當由債務人一方承擔清償責任,因此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後向其配偶主張。但婚前個人債務由債務方承擔清償責任,是與一方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相對應的。如果夫妻一方將婚前債務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這時,一方婚前債務性質也因財產性質的變化而轉變為夫妻共同債務,根據最 ...
要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清楚什麼是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而夫妻之間婚前欠款,是在婚前就已經形成,婚後仍應當償還,不因形成夫妻關係而直接混同。夫妻雙方在婚前產生的債 ...
原則上,夫妻一方婚前債務應當由債務人本人承擔清償責任,因此債權人只能向債務人本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後要求債務人的配偶來償還。但是,如果夫妻一方婚前舉債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這時,一方的婚前債務就轉變為了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十七條規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婚前債務屬於個人債務,不屬於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共同債務。婚前債務的產生如果並沒有用於婚後夫妻雙方共同生活,則屬於婚前雙方個人債務,如果債務人一方使用夫妻共同存款償還該債務,則 ...
一般而言,婚前個人債務應當由債務人一方承擔清償責任,因此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後向其配偶主張。
但如果夫妻一方將婚前債務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這時,一方婚前債務性質也因財產性質的變化而轉變為夫妻共同債務,此時債權人是有權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
注意:《中華人民共和國 ...
婚內一方為了維持共同生活和經營的需要所借的債務,原則上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雙方均有義務償還。若是婚內的借款是為了個人的不當開支,不是為了維持共同生活需要的,另一方也不知情的,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還需要綜合考慮才能做出判斷,比如:借款是否是為了維持共同生活的需要。 ...
債務人死了,債務由其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份額內承擔償還責任。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的遺產繼承人主張權利,如果其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用債務人遺產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33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