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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房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知道,一方在婚前購買房屋,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這種行為屬於一方對另一方的房產贈與,屬於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四款規定的夫妻共同財產情形之一,房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雙方離婚時,雙方都可以主張對房產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後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按照法律規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是夫妻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發生性質的改變。但夫妻一方在自己所有的房產的房產證上加入另一方的名字,可以視為同意將自己的房產與另一方共同所有,這在法律上叫贈與。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房屋作為不動產的一種,一旦加入另一方的名字,物權變更即產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婚姻法》(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這一類的房屋還是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房產婚後加名字是共同財產嗎

  男方於婚前全款購房,即使房產證於婚後辦理下來,也是屬於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但是但是男方在婚內對房產進行了處分,加女方名字,實質上是婚內的房產贈與行為,並且完成了登記手續,已經是夫妻共同財產了。如果夫妻雙方對該房產未約定份額的,那麼在離婚時雙方一般是等額分割。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離婚後買房在復婚屬於共同財產

  1、離婚時買的房子是哪一方出資購買,那麼就認定為房子歸哪一方。再復婚,已經視為新的婚姻關係了,離婚時買的房子視為復婚前一方的個人財產,不作為復婚後的夫妻共同財產。   2、當然,也有特殊的情況是可以的,如果夫妻雙方同意作為共同財產的,也是有效的,也就是約定自由為原則。   3、法律依據:《新婚姻法解釋三》 ...

婚後房產證上名字共同財產

  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算共同財產。但認定為共同財產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平均分割。分割時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

離婚後買房再復婚屬於共同財產

  離婚後買房再復婚不屬於共同財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 ...

婚前買房婚後還貸算共同財產

  婚前買房婚後還貸算不算共同財產,需要分情況討論。   1、如果婚前夫妻一方貸款買房,婚後夫妻一起還貸,房產登記在夫妻兩人名下的,該房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2、若是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房產一般認定為產權登記方個人所有,但婚後夫妻一起還房貸的,共同還貸部分及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屬夫妻共同財產。《最 ...

婚前貸款買房屬於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0 ...

婚前全款買房屬於共同財產

  個人婚前全款買房,且房產證登記個人名下,這種情況下,房產完全是屬於個人財產。個人婚前全款買房,房產證登記雙方名下,這種情況下,房產通常會被認定為共同財產。個人婚前全款買房,房產證登記對方名下,通常會被認定為一方贈與為另一方,屬於被贈與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 ...

房子名字屬於共同財產

  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屬於共同財產。   雙方婚後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是一方自願贈與房屋產權的行為,已發生了變動房屋產權的法律效力,即該套房為雙方共同擁有。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