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購房合同寫兩人名字是可以的,這屬於共有財產。如果只有一方的名字,應當認定為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前購房合同寫兩人名字是可以的,這屬於共有財產。如果只有一方的名字,應當認定為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沒領結婚證買房能寫兩人名字。但因為沒領證,雙方之間不存在夫妻關係,如果房子登記在雙方名下,視為共有關係,屬於按份共有,如果能夠明確出資額的,在分割時,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劃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條
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係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
買房子可以寫兩人名字,因為房子可以作為夫妻共有財產。
如果是夫妻關係,需要兩人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異地戶籍前提,需要本地納稅或者社保證明,戶籍所在地住房情況證明,一起兩人和售樓的簽署兩人名義購房合同,以後辦理產證就是兩人名字。
不是夫妻關係兩人購房,需要先到本地公證處,辦理住房產權協議公證,明確各自在這房子上所佔權益份額是多少,憑公證書,才可以簽署兩人名義購房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