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如果配偶有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出軌行為,離婚時無過錯方是可以請求精神損失賠償的。但是我國對精神損害沒有明確的標準,因此,因為婚外情離婚遭受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沒有明確的標準。
實際操作中,則需要根據以下標準來確定:
1、婚外情無過錯方精神受到損害的程度。
2、婚外情過錯方具體的出軌情節。
3、婚外情過錯方的過錯程度。
4、其他相關因素。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有四種導致離婚的情形,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是重婚的;二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是實施家庭暴力的;四是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離婚時一方要求另一方精神損害賠償,也是基於上述法律規定提出。法律並沒有直接規定精神損失費賠償的具體標準或數額。實踐中,都是根據個人情形提出具體數額,最後由雙方協商或法院酌情判決。
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
具體標準根據下列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22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青春損失費賠償標準,法律沒有相關規定。
當事人關於“青春損失費”的主張因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很難得到法律的支援。主流觀點認為青春損失費應當按照精神損害賠償進行理解。
《最高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的解釋規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 ...
精神損失費賠償的計算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及適用解釋》第十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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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交通事故致死的精神損害沒有統一標準,由於每個人的精神損害承擔是不同的,所以賠償也是不同的,一般根據下列因素確定賠償數額: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 ...
名譽損失費賠償標準不一定就是5萬。
1、侵犯了當事人的名譽權和人身自由權,當事人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2、第二個即侵犯了隱私權也侵犯了名譽權。
關於賠償的數額,要依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以及侵權人的獲利情況等綜合考慮決定 ...
經營損失費具體賠償標準需要看是什麼原因導致的損失,如果是違約導致的,一般按照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的標準進行賠償。
《合同法》第11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 ...
精神損失費的標準根據當地情況確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並未明確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計算方式和賠償限額,各地法院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及司法實踐,制定具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計算規定。 ...
精神損害賠償的範圍是指哪些民事權益受到侵害可以請求獲得賠償精神損害。在確定其範圍時應從維護人身權利和人格權這兩個方面出發,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體現:
(一)自然人因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二)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人格利益的侵權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