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女方在懷孕期間提出離婚,其處理跟一般離婚案件區別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賠償的多少,不是因為在懷孕期間還是不在。賠償要看是否有法律規定的情況出現,若無,一方要求賠償沒有法律依據,但若另一方為了早點離婚,願意補償或少分財產,這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提出離婚賠償的時間的確定方式是:
1、過錯方作為原告起訴離婚時,必須在提出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
2、無過錯方作為被告參加離婚訴訟的,可以在離婚訴訟中提出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30條,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於婚姻法第46條規定提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根據《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提出離婚賠償的情形有: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中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二、提起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權人-----無過錯方
三、離婚損害賠償的責 ...
提出離婚賠償的標準並沒有明確規定,通常要根據離婚案件的實際情況來進行定奪,還要根據受害者所受到傷害的程度來進行判定。一般性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1000元到3000元;嚴重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3000元到5000元。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 ...
首先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根據《婚姻法》第32條第3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 ...
依照我國《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可以構成離婚損害賠償的行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
離婚訴訟,包括在離婚時提出損害賠償的請求適用的舉證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舉證不能將承擔否定的法律後果。通常情況下,離婚訴訟中當事人舉證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別:
第一類:當 ...
夫妻離婚,在都沒有過錯的情況下互相都不需要賠償,只存在需要支付小孩撫養費,或者分割共同財產的問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
離婚時提出精神損害賠償可以依據《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如果你有婚姻法規定的過錯情形則應賠償對方精神撫慰金。 ...
因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計算是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與物質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的具體數額則由受訴法院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過錯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綜合確定。物質損害主要包括由於身體、精神受到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等。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