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交了報名費不讓退可以保留書面的依據以便以後維權之用,如果沒有可以錄音保留證據。可以先和學校協商退還報名費,如果有相關證據可以要求退還。協商不成,提起訴訟,或者你可以上訪,反映到上一級主管部門。
學校交了報名費不讓退可以保留書面的依據以便以後維權之用,如果沒有可以錄音保留證據。可以先和學校協商退還報名費,如果有相關證據可以要求退還。協商不成,提起訴訟,或者你可以上訪,反映到上一級主管部門。
旅遊交團費時需簽署國家旅遊局的範本合同。旅遊合同裡對於違約有詳細的規定和描述。旅遊者違約:出發前29-15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百分之五;出發前14-7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百分之二十;出發前6-4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百分之五十;出發前3-1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百分之六十;出發開始當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百分之七十交付違約金之後可以退。
1、實際上,根據造成貸款辦不下來的原因不同,其違約責任劃分,定金退還與否的結果也會不同。
2、賣方原因。開發商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沒有預售許可的房子,銀行在審查的時候會發現,將不予批貸,或者是開發商沒有及時上交貸款材料導致房貸無法正常辦理。這個時候屬於開發商原因造成雙方合同無法履行,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並退還定金、首付款。
3、賣房人原因。對於涉及到共有產權的房子,賣房人在隱瞞共有產權人的情況下,將房子賣給購房人,這個時候簽訂的購房合同是無效的,無法辦理過戶,也就無法辦理按揭貸款了。這種情況是由於賣房人隱瞞共有人真實資訊造成的違約,購房人可要求賣房人承擔違約責任和違約金。
4、購房人原因。房貸辦不下來還有一種原因就是購房人自身的問題,如不能及時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虛假材料致使銀行按揭不能辦理,最常見的要數徵信問題了,如果借款人的信用不良記錄是非惡意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或者去試試其他銀行,每個銀行的信用評分標準是不同的,會有一些銀行相對寬鬆一些,只要信用記錄不是很差,一般來說都能獲得貸款。
但是如果逾期很嚴重,比如信用卡連續3次,累計6次逾期,且逾期金額較大(一般500元以上),貸款肯定會被拒的。提供虛假材料、徵信不良,這些是購房人的問題,需要其承擔違約責任,無法拿回定金。
5、非買賣雙方的原因。有一種情況,就是貸款已經通過了銀行審批,但是還沒放款,買賣雙方只能耐心等待放款。如果因為政府或銀行規定導致發生變化,如停止房貸業務,買賣雙方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購房者可以到法院申訴,證明自己沒有過錯,要求解除購房合同並退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