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經鑑定構成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不構成輕傷的或者經法醫鑑定不構成輕傷的按治安案件處罰。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經鑑定構成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不構成輕傷的或者經法醫鑑定不構成輕傷的按治安案件處罰。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處理方法如下:
1、好話一句軟人心,給學生傾訴的機會,對於已發生衝突的學生,不要忙於做出評價,不該主觀武斷的理解學生的用意。
2、在處理矛盾時做到以理服人,讓學生真正認識到自己的做法所帶來的影響。
3、主動打破僵局,主動去找對方,是豁達的表現,儘早地化解矛盾和誤會。
4、不要把壞的情緒帶到學校或者教室,不論在什麼狀態或有什麼情緒,都要穩重,保持冷靜。
1、首先要深入細緻的調查衝突的原因。化解學生中的矛盾衝突,教師要首先及時性地進行深入細緻的調查,而不能道聽途說、捕風捉影,更不能用老眼光來看人,胡亂猜疑。班主任對於學生中發生的自己尚不知情的問題,要親自進行全面系統、有計劃地摸索底細。不能採用“我猜想”、“我估計”的方式去捕風捉影,而應該把事情調查清楚以後再做決定。
2、其次要教導學生學會換位思考。人生在世,各種矛盾衝突是不可避免的,涉及原則性的問題,應該爭出是非。但生活中的小矛盾,即便是自己有理,也不能得理不饒人,如果自己有理就咄咄逼人,寸步不讓,其結果必然是讓對方難以下臺,使矛盾激化。為此,解決矛盾衝突應本著“有理也要有禮”的原則,學會退讓;若是自己是無理的,那更應該主動認錯,坦誠道歉,不要為了面子,最後變成無理取鬧,既輸理又丟人。只要雙方學會換位思考,設身處地理解對方,就會減少矛盾,使我們的人格更加高尚。
3、應該平等對待學生的矛盾衝突。學生的年齡、社會閱歷、生理心理特徵決定了他們難免存在這樣那樣或那樣的偏差認識,從而發生衝突,作為老師面對這些問題不可迴避,要入情入理地循循善誘,促進問題的妥善解決,平等對待衝突主體,不偏心、歧視,不冷談一方,一定要一碗水端平,切忌順眼者得到關照,違紀者得到屁護。否則會導致師生、生生間不和諧,形成暴力。
4、教育學生用理智戰勝情感的衝動。古人云,“退一步海闊天空,忍一時風平浪靜”。這句話雖然我們都會說,可一旦發生了爭執,還是昏了頭,爭吵不休。以後如果哪位同學再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想打仗的話,就想想這句話。或許你肯退讓一步,少爭辯幾句,這場爭吵就停止了。不要認為這樣的讓步就是畏懼,是退縮,是沒有本事的表現,相反,就在你忍讓的那一時刻起,你的素質就得到了提升,你的品行就得到了完善,你周圍的人就會對你的行為發出無聲的讚歎,此刻的你就是一個寬宏大量,心胸開闊的人
5、尋求家長或者學校的幫助。如果矛盾發展到僵持的時候,不妨透過正確的途徑,尋求家長、學校的幫助。透過幫助,使得矛盾的雙方從危機的邊緣走向合作的、夥伴的境地。
6、最後要發揮老師的主導性,創造性地解決衝突。充分體現新課程改革提倡的教師的主導性,學生的主體性教育理念,創造性地解決學生間衝突。我是這樣做的,首先把衝突的學生雙方分隔開,讓他們冷靜下來,引導他們“嚥下一口氣”,化干戈為玉帛。心平氣和地思考發生衝突的全過程,主要想想自身存在哪些不足。待他們冷靜下來後再幫他們分析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引導他們意識到自己的不足,達到化解矛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