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其他禮俗,喪葬之俗來得更為莊嚴肅穆。客家人對於此,做得十分周到,甚至過於繁文縟節。葬務從厚,禮務從奢,豐其筵席,醉飽靈側,鼓樂奠別等等。一些地方至今舊俗猶存。
病人臨終之際,便將事先做好的“壽衣”給病人穿上,稱“著壽衣”。過去有“上六下四”之說,即上身穿六重衣服,下身穿四重褲子。
客家風俗重視送終。出門在外的千方百計趕回家,以求在臨終前見最後一面,顯得孝順。人斷氣後,馬上燒轎,焚紙,眷屬、兒女悲哭成叫。是為“送終”。
報喪:病人斷氣後即刻報喪。孝子往外祖母舅家及親伯叔家報喪,在門前或附近路口還出訃告。
擺孝堂:在遺體前掛白布,擺香桌,放靈位牌或遺像。早晚哭靈,登記親友送來的禮物或“代燭”,帳布按序掛在孝堂兩旁。
落枕:移動遺體,在廳堂地上鋪一白布,將遺體放在上面,頭新瓦,瓦上墊以布制三角枕,日夜派人守候;擇日定時將遺體入棺叫“入材”。每天清晨和傍晚以及親友來弔唁時,喪家女眷在帳內棺旁舉哀。晚上親友參加孝堂守靈,俗稱“陪夜”。
發喪要擇時,常在早晨。舊時在頭一天要“鬧喪”,通宵達旦,鼓樂喧天。發喪先舉行祭奠,再起柩出殯。講究排場,以顯示兒女孝順。
安葬:將靈柩放入墓地。墓地選擇講究“風水”。墳墓外觀很似客家人的圍龍屋,是客家人崇拜祖先的一種表現。埋葬後第三天,親屬穿孝衣到墳上哭拜祭奠,燒紙錢,謂“醮三朝”。
做七:人死後,每逢“七”日,要舉行祭奠,俗稱“做七”。一般只做“五七”。最後舉行祭奠,焚化靈屋(紙屋),叫“完七”,以示喪事的結束。以後,週年舉行祭禮,叫開小孝;三年舉行祭禮,叫開大孝。開大孝時,門前、廳堂換上紅聯,一切恢復正常。
客家之俗,安葬若干年後(常為十年),挖開墓穴,將遺骸用炭火烘烤,按人體結構屈肢裝入特製的陶甕內,謂“檢金”,然後重新安葬,這才是永久、真正的墳墓。
對於非正常死亡的人,有一些特別的喪葬禮俗,如比較注重請僧道打醮唸經,超度亡魂等。
客家人的喪葬觀念基本上繼承了中原漢民的傳統,如相信靈魂不死,重視福、壽、孝、喪禮講究排場,特別重視風水等。相信靈魂不死的觀念。繁縟的葬俗首先來源於靈魂不死的觀念,古人認為人活著是靈魂依附於肉體,而死後靈魂與肉體就分開,靈魂是能夠獨立於肉體之外的,具有超人的力量。因此把靈魂當作神秘的物件加以信奉。舊時人們對待死人在歸天路上的種種複雜儀式都是以靈魂的虛擬存在為前提的,那死去的人似乎仍然是一個生命需要人們去關愛。客家人的喊驚習俗是這一思想的全體體現,當地小孩感冒發燒或其他病症發生時就要由孩子的母親及其他中老年婦女燒香燭喊驚,認為小孩生病是因為靈魂離開了孩子的肉體,及時叫回靈魂孩子就相安無事了。
古人相信人的靈魂在生前與死後是一脈相承的,人生有現世與來世,由此推斷世界也有陽界與陰界,根據靈魂不死的觀念,人死了以後要進入另一個世界就是那個人們稱作陰朝地府的地方。客家人相信因果報應,認為善惡到頭終有報、多做善事能夠蔭子蔭孫,今世不好死後也能得到好報。諸如此類的說法雖有懲惡揚善之意其本意並不是很壞的,但這迷信說法給人們帶了沉重的心理負擔。
客家人的喪葬方式多沿用古中原的傳統,以土葬為主,多用棺葬,解放以後隨著政府的倡導逐步實行火葬。另有合葬、撿金(改葬又稱“作風水”)、做生意、野葬等習俗。因篤信靈魂不滅的觀念,舊時客家人對墓穴向來特別重視,一如生人起房,叫“陰宅”,猶重風水,凡築墓葬必請風水先生選日子、時辰、選墓地、看朝向等。
喪葬禮可以說是人生禮儀中最為繁瑣複雜的一種。它的儀式較多,是其它許多禮儀所不及的。同時,這種禮儀也最莊嚴、隆重。客家人的喪葬儀俗繼承了漢文化傳統的許多突出方面,如孝道、宗法制等,都在這種禮儀中體現出來。同時由於長期流遷以及與當地土著的交流與融合,使得客家的喪禮形成了自己民系獨有的新的特點這些特點體現在客家喪葬儀規上顯得既溫情脈脈,極富人情味,同時也有幾分嚴苛和冷峻。
送終——客家傳統習俗認為凡人年在六十虛歲以上因老、病而死的,都算壽終,稱之為“喜壽”,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白喜事”。對於這種正常死亡,家人在心理上、物質上早有準備,兒女子孫都要在死者臨終前日夜守候,跪在跟前聆聽遺囑,哭泣盡哀並燒紙禱拜死者“昇天”,是謂“送終”。客家人對送終一事相當重視以沒能跟老人說上話為終身遺憾,所以聞說父母或其他至親病危訊息一般都要立即趕回,盡最大可能見上最後一面,因此即使不遠千里也要日夜兼程趕回。
報喪——報喪是指喪家向親戚鄰里報告死訊、喪期、葬期。一般小殮後,喪家即將死訊報告親朋好友,以便他們在大殮及時前來弔唁。報喪的形式有口頭的,也有持卜文的,後世還發展出來在報紙上登卜告報喪。民間一般以口頭為主,即孝子或長孫親往報喪,對那些至親好友尤其是如此,否則禮數不到,對那些較為疏遠的則捎個口信即可。
裝殮——裝殮是指把死者裝裹、放入棺材。古禮裝殮分大殮(入殮)、小殮。三日小殮,五日大殮,或次日小殮,三日大殮。這也是和所謂三月下葬的舊俗相應的。後世一般家庭停喪時間較短,入殮也就比較及時,大多臨終空好壽衣,第二天便裝殮入棺。
泉俗服喪,須“禮盡三年”。葬畢七天內,每日均要由女眷於早、午、昏三次奠祭死者之靈,啼哭哀念,早稱“捧茶”,午、昏稱“捧飯”。葬後第三天,舊時有孝男、孝眷和親屬前往墓地探墓,在墓旁“后土”前和墓前分別祭奠。七天後,逢初一、十五,才由女眷哭祭,直至撤奠為止。另外,還有十四日祭,四十九日祭、百日祭等。去世一週年紀念日,古稱“小祥”,現俗稱“對年”;兩週年紀念日,古稱“大祥”,現俗稱“三年”,均要備物品致祭。如治喪期間沒“做功德”的,要在這時補做,否則因循舊制的子女會於心難安,認為孝道未盡,死者靈魂難以超升。三年過後,每逢死者生日要做“娩忌”,卒日做“正忌”,合稱“做忌”。一般人們比較重視“正忌”。另外,在清明、中元、冬至等歲時節日,也有掃墓、祭奠之禮俗。 舊時泉州喪葬儀禮隆重侈靡,民間竟以此為自豪,“要吃要穿在蘇杭二州,要死要葬在福建泉州”(或曰“生要生在蘇杭二州,死要葬在福建泉州”)的俗諺世代流傳。其實,競爭喪葬儀禮隆重之最者大有人在,如安徽的徽州俗諺即有“生在杭州,嬉在蘇州,死在揚州,葬在徽州”。把生之天堂推舉為蘇、杭二州,這在傳統觀念中,似已定論,各地均不敢高攀,而對葬禮之隆重,卻當仁不讓地以自己的家鄉自薦,且充滿自信。重死甚於重生,反映出的是一種什麼樣的文化心態呢?可以說,葬禮是人們對死者身份、地位的確認,但 在宗法社會里,出殯儀式也是死者家族勢力的一次大檢閱,它反映了送葬者的人生觀,旁觀者也會對出殯儀式“鬧熱”與否發表一番評論,可見,出殯儀式的社會意義大於個人意義,這應是喪事大辦的主觀原因之一。喪事侈靡,既不合古禮,也與今天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相左,喪事簡辦,乃大勢之所趨。
本地老者去世,俗曰“老了”,喪事則稱“白喜事”,喪葬的舊規很多,家人斷氣時要紙錢,入殮前要給死人洗澡,但只能洗三下,名曰“抹三把”,人死後至出葬前,由親人輪換看守,時刻不準離人。靈柩停放期間,請道士做齋,和尚唸經,做一天半齋的叫“隔夜起”,當日起散的叫“對靈敲”,出殯時高潮,鳴鑼開道,吹吹打打,燃放鞭炮, ...
唐宋時期,由於受佛教思想影響,珠海和鄰近地區一樣大多盛行二次葬,即人死後將屍體先行土葬,待皮肉腐敗後,再收骨骸火化,將骨灰盛入一個陶甕,另擇風水寶地安葬。至明朝以來,人們信仰道教,把二次葬火燒屍骨改為全副骨骸盛入魂壇安葬,並一直沿襲下來。
送終
民國時期,人們把喪事稱為“白喜事”,與婚事一樣也十分 ...
人的一生有三次最重要的儀式:第一次呱呱落地,第二次是成家立業,第三次是撒手人寰。葬禮是否用心是對已逝之人的尊重。如今還有著許多的少數民族用著崖葬這樣特殊的喪葬習俗,你知道客家喪葬習俗是什麼嗎?本期民族文化一起了解吧!
不一樣的地方過歲:人在病危彌留時,其子孫要守護在床前待其斷氣。舊時老人過逝時,要祖上 ...
比起其它禮俗,喪葬之俗來得更為莊嚴肅穆。客家人對於此,做得十分周到,甚至過於繁文縟節。葬務從厚,禮務從奢,豐其筵席,醉飽靈側,鼓樂奠別等等。只是隨著時代的變遷,有很小的變化。
一、臨終之處理為死者沐浴、容顏、括髮(頭髮梳理後挽成鬢)、更換壽衣,並在屍前陳設祭奠物。俗稱小殮。
1、客家人重倫理,親人 ...
祭父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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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某年某月某日,不孝男某某等,謹以清酌時饈,致祭於顯考某某府君之靈前,吊之以文曰:嗚呼,痛維吾父,偶染微恙,一病亡身。嗟餘不孝,禍延嚴君。號天泣血,淚灑沾土。深知吾父,畢世艱辛。勤耕苦種,日夜奔忙。創家立業,儉樸忠信。處世有道,克已恭人。至生吾輩,愛護如珍。撫養教育,嚴格認真。如斯 ...
祭岳父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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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某某老大人生於某某年某月某日,不幸於某某年某月某日瞑目長逝,享年某某歲,愚婿謹以酒果餚饌泣奠於岳父大人靈前:嗚呼!噩耗傳來,泰山傾頹,愚婿聞之,神魂駭散。愚婿遠道歸來,未能為岳父侍奉湯藥,未盡孝道,止不住淚流萬千!回想岳父,一身正氣,一生清白,關心群眾,樂善好施,高風亮節。岳父 ...
祭祖父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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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某某年某月某日,齊期孫某某某等,虔具清酌庶饈之奠,致祭於先祖先某某老大人之靈前而哀曰:祖父去世,年僅(年齡)七旬。奔波勞碌,終生耕耘。風雨無阻,不避艱辛。勤儉持家,生活平穩。教育吾輩,克已恭人。對待敵友,愛憎分明。維護集體,不講私情。祖父之德,足啟後人。老當益壯,宜壽長奉。無奈 ...